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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的研究大致从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兴起。幸福感的研究涉及的问题有:什么是幸福,幸福是如何形成的,幸福感的基础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的分离,经济增长是否一定会导致幸福感水平增加等问题。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当代背景下,怎样认识和谐社会与公民幸福感之间的辩证关系,怎样将公民幸福感作为评价和谐社会构建的独立指标体系,怎样在和谐社会视野下建立一套提高公民幸福感的措施方案,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我们进行理论研究和创新。因此对幸福感研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作一历史性回顾对于幸福感研究的深化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幸福感的内涵
何为幸福?千百年来,许多哲人给出了各种各样的不同答案。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认为智慧就是善和幸福。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德行论者认为幸福在于拥有美德,而享乐主义者则认为纵欲乃人生之最高幸福。虽然这些哲人给幸福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但是他们的定义方法都是相同的,即通过界定幸福的外部标准来给幸福下定义。然而,这种做法也不是全能的,因为人们无法对幸福的外部标准达成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外学者对幸福感的内涵进行了深入研究,呈现出不同的观点。
邢占军从幸福感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他认为,幸福感是由人们所具备的客观条件以及人们的需求价值等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个体对自身存在与发展状况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从形式方面讲,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这种体验并不是某种转瞬即逝的情绪状态,而是基于主体自觉或不自觉的自我反省而获得的某种切实的、比较稳定的正向心理感受。从内容来讲,幸福感是人们所体验到的一种积极的存在状态。这种体验到的存在状态,不仅受到个体所处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而且具有鲜明的文化特征。
康君认为,幸福就是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生活满足状况的一种主观反映和心理体验。从心理感官的角度讲,幸福是一种“期望”得到“满足”,从而使心理预期与客观现实达到大致匹配的心理状态;从物质生活的角度讲,幸福与人们物质生存与发展环境的改善密切关联,体现了个体需求与社会物质条件之间差异逐步缩小的状态;从价值观角度来讲,幸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价值取向。中国国民幸福感度量要素的构成包括富裕感、愉悦感、期望感、安定感、归属感、向心感、自由感、情谊感。
李焰、赵君认为,幸福感是人们对自身存在状况的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是个体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映。其构成成分有积极情绪、消极情绪和生活满意度。它具有主观性、整体性和相对稳定性。
李儒林、张进辅、梁新刚则从主观情感的角度来谈幸福感。他们认为,主观幸福感(SWB),专指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评估。一般趋向认为,构成“主观幸福感”的两大主要成分是生活满意度和情感平衡。生活满意度是个体对个人生活的综合认知判断,主要是作为个体对生活的一个总体的概括认识和评价,而情感平衡则是指与不愉快情感体验相比较占相对优势的愉快情感体验,是个体对生活的一个总体的概括认识评价。情感又划分为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两个维度,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相对独立,其影响因素并不相同。
应当看到,关于幸福感的概念总体上还是比较统一的,学者一般都认识到了幸福感的内在机制和外在变量,从物质生活、精神世界、文化氛围、主观情感等层面对幸福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这拓宽了幸福感的研究视界,丰富了幸福感的理论内涵。但这些都是从个体的幸福感维度来谈幸福感,关于全民的整体幸福,即公民幸福感的概念还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二、幸福感的理论构建和发展阶段
幸福感的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从美国兴起以来,在长期的研究发展历程中,国外幸福感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国尚属起步阶段,理论上主要是对国外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归纳,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理论框架。
李焰、赵君认为,幸福感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描述性研究阶段(20世纪50年代一70年代)。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局限在资源分类和人口统计项目上。研究者只是将各类人群的幸福感进行了简单的测量,并描述和比较了其相应的幸福感水平。第二阶段:理论建构阶段(20世纪70年代~90年代)。由于角度不同,形成了各种流派和观点。概括起来说。主要有:状态理论、人格理论、判断理论、目标理论、活动理论、动力平衡理论。第三阶段:实证性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现在)。这一阶段的研究重点是测量幸福感,探讨提高人们幸福感的方法。
苗元江、余嘉元从理论构建的角度来谈幸福感研究形成的三种主要的理论解释模型。(1)目标模型,在目标模型看来,幸福就是人生目标的实现,目标实现导致幸福感,目标阻碍或丧失导致不幸或者痛苦。但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目标,而内在目标对幸福感更有价值。(2)认知模型。解答了幸福感的相对性,客观条件与主观感受常常不一致。(3)适应模型,试图回答幸福感的稳定性问题。
早期理论建构的重点在于证明外部因素如事件、情境和人口统计项目是如何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如Diner对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作了区分,但研究发现外部因素的影响较小,因此后来的研究主要着力于内部因素,即个人内部建构决定生活事件如何被感知,从而影响幸福体验。我们应该在吸收国外研究成果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幸福理论。
三、幸福感的实证研究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一些研究者开始关注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问题。林南、卢汉龙等人在天津、上海等地采用大规模抽样调查方法研究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问题叶南客、邢占军等对上海老年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主观幸福感问题。近年来不断有研究者对衡量生活质量的指标提出全新的说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重点研究项目表明,除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需求提高外。个人的心理反映,如生活满意度、工作满意度、个人幸福感等主观指标也十分重要。在这种政府力量支持下,有些学者针对某些城市居民或者大学生等某一特定群体的主观幸福感进行了调查,形成了一些理论成果。
黄志良认为,威海市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特征表现为地缘特殊性、短期内的经济迅速膨胀和城市文化底蕴不足。应从加强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关注特殊群体、创造发展机会等几个方面提高威海城市居民的幸福感。
刘金明认为,天津市民幸福感的调查结果表明:(1)天津市民绝大多数认为自己生活幸福,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自己并不幸福,人口学变量与外部因素仅能解释幸福感变化的7.6%。(2)从个体外部建设一个人民富裕、崇尚健康、人际和谐的社会;从个体内部引导人们树立符合个人实际的内在价值目标,积极主动 地应对环境的挑战,悦纳自己,形成助人、亲和的良好性格,是人们获得幸福的主要途径。
弓兰秀、孟令择认为。影响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因素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社会支持、家庭教养方式、文化背景、专业因素、经济因素;内部因素包括归因、快乐感、人格因素。培养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方法措施有:发挥“两课”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生活辅导。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确定恰当的期望值从而把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与个体实际结合起来;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满足大学生的多种心理需求;建立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发挥班集体的积极的社会支持作用。
张仁坤认为,提高青岛市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途径,一是努力扩大就业机会,不断缓解就业矛盾。(1)要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劳动就业岗位;(2)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就业渠道;(3)要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的下岗再就业。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社会弱势群体。(1)大力发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特别是要建立和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关系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险种;(3)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功能,逐步改变传统的单位福利体制。实现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强文化教育事业建设,大力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1)实施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战略,建立起现代化的终身教育体制,努力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以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的要求;(2)在建立人才队伍方面,除了加大培养力度外,还要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现代人才引进机制,拓宽渠道,招贤纳士,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的人才到青岛创业;(3)加大文化事业投入,进一步建应起文明成熟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在全青岛市形成安定、祥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四、提高公民幸福感的具体措施
随着“国民幸福指数”的提出,将“人民满意不满意。幸福不幸福”作为检验政府工作的标准。从而把工作重心逐渐从经济发展回归并落实到增进民众福祉上来,意味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政府的核心执政理念。但是如何在理解公民幸福感的基础上,进而提高公民幸福感,提升幸福指数,让公民幸福感指标体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真正发挥其作用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为此学者们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张瑾认为,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提升人们的幸福感。通过了解幸福指数,决策者可以更好地利用幸福指数来为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可以及时了解民生状况,以便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来减少、消除导致人民群众不满意或满意度低的因素,从而促进人民幸福感的不断提高。
曾雪珊主要从个体的角度提出,获得幸福的首要条件是树立崇商的理想。因为崇高的理想能够产生平凡而伟大的行动并获得最大的幸福。其次,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实现自我、完善人格过程中创造幸福。第三,应该辩证地看待顺境和逆境,在奋斗过程中,获得幸福。第四,主动付出爱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第五,幸福需要自我调整。
李晓梅、宋成修认为,在和谐社会构建的历史背景下提高公民幸福感,建立公民幸福感的指标评价体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的明显特征和社会发展的“目的本身”。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也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的价值取向,以人的自由幸福和发展为最终旨归。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要求我们必须继续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求我们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必须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为人民提供一个公正合理、具有个人尊严的社会环境,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充分的政治保证。还要求我们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必须在精神文化领域大力提高人的精神素质,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以充分展示人的精神世界的丰富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总体来看,学者们在幸福感的内涵、幸福感的理论构建、幸福感的实证研究、提高公民幸福感的具体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研究,但往往是就其中的一两个问题,就幸福感自身来研究。也有少数人的文章将公民幸福感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但也只是提出了提高公民幸福感的具体措施,对于公民幸福感指标体系的整体构建、构建公民幸福感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公民幸福感测量表的制订等问题都没有涉及到。因此,我们认为,应站在时代的高度,立足中国现实。充分吸取中外幸福感研究的理论成果,突破以往对幸福感的理论研究和方法论上的局限,努力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在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公民幸福感指标体系,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理论贡献。
责任编辑:懿 勤
一、幸福感的内涵
何为幸福?千百年来,许多哲人给出了各种各样的不同答案。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认为智慧就是善和幸福。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德行论者认为幸福在于拥有美德,而享乐主义者则认为纵欲乃人生之最高幸福。虽然这些哲人给幸福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但是他们的定义方法都是相同的,即通过界定幸福的外部标准来给幸福下定义。然而,这种做法也不是全能的,因为人们无法对幸福的外部标准达成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外学者对幸福感的内涵进行了深入研究,呈现出不同的观点。
邢占军从幸福感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他认为,幸福感是由人们所具备的客观条件以及人们的需求价值等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个体对自身存在与发展状况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从形式方面讲,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这种体验并不是某种转瞬即逝的情绪状态,而是基于主体自觉或不自觉的自我反省而获得的某种切实的、比较稳定的正向心理感受。从内容来讲,幸福感是人们所体验到的一种积极的存在状态。这种体验到的存在状态,不仅受到个体所处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而且具有鲜明的文化特征。
康君认为,幸福就是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生活满足状况的一种主观反映和心理体验。从心理感官的角度讲,幸福是一种“期望”得到“满足”,从而使心理预期与客观现实达到大致匹配的心理状态;从物质生活的角度讲,幸福与人们物质生存与发展环境的改善密切关联,体现了个体需求与社会物质条件之间差异逐步缩小的状态;从价值观角度来讲,幸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价值取向。中国国民幸福感度量要素的构成包括富裕感、愉悦感、期望感、安定感、归属感、向心感、自由感、情谊感。
李焰、赵君认为,幸福感是人们对自身存在状况的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是个体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映。其构成成分有积极情绪、消极情绪和生活满意度。它具有主观性、整体性和相对稳定性。
李儒林、张进辅、梁新刚则从主观情感的角度来谈幸福感。他们认为,主观幸福感(SWB),专指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评估。一般趋向认为,构成“主观幸福感”的两大主要成分是生活满意度和情感平衡。生活满意度是个体对个人生活的综合认知判断,主要是作为个体对生活的一个总体的概括认识和评价,而情感平衡则是指与不愉快情感体验相比较占相对优势的愉快情感体验,是个体对生活的一个总体的概括认识评价。情感又划分为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两个维度,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相对独立,其影响因素并不相同。
应当看到,关于幸福感的概念总体上还是比较统一的,学者一般都认识到了幸福感的内在机制和外在变量,从物质生活、精神世界、文化氛围、主观情感等层面对幸福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这拓宽了幸福感的研究视界,丰富了幸福感的理论内涵。但这些都是从个体的幸福感维度来谈幸福感,关于全民的整体幸福,即公民幸福感的概念还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二、幸福感的理论构建和发展阶段
幸福感的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从美国兴起以来,在长期的研究发展历程中,国外幸福感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国尚属起步阶段,理论上主要是对国外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归纳,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理论框架。
李焰、赵君认为,幸福感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描述性研究阶段(20世纪50年代一70年代)。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局限在资源分类和人口统计项目上。研究者只是将各类人群的幸福感进行了简单的测量,并描述和比较了其相应的幸福感水平。第二阶段:理论建构阶段(20世纪70年代~90年代)。由于角度不同,形成了各种流派和观点。概括起来说。主要有:状态理论、人格理论、判断理论、目标理论、活动理论、动力平衡理论。第三阶段:实证性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现在)。这一阶段的研究重点是测量幸福感,探讨提高人们幸福感的方法。
苗元江、余嘉元从理论构建的角度来谈幸福感研究形成的三种主要的理论解释模型。(1)目标模型,在目标模型看来,幸福就是人生目标的实现,目标实现导致幸福感,目标阻碍或丧失导致不幸或者痛苦。但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目标,而内在目标对幸福感更有价值。(2)认知模型。解答了幸福感的相对性,客观条件与主观感受常常不一致。(3)适应模型,试图回答幸福感的稳定性问题。
早期理论建构的重点在于证明外部因素如事件、情境和人口统计项目是如何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如Diner对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作了区分,但研究发现外部因素的影响较小,因此后来的研究主要着力于内部因素,即个人内部建构决定生活事件如何被感知,从而影响幸福体验。我们应该在吸收国外研究成果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幸福理论。
三、幸福感的实证研究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一些研究者开始关注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问题。林南、卢汉龙等人在天津、上海等地采用大规模抽样调查方法研究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问题叶南客、邢占军等对上海老年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主观幸福感问题。近年来不断有研究者对衡量生活质量的指标提出全新的说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重点研究项目表明,除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需求提高外。个人的心理反映,如生活满意度、工作满意度、个人幸福感等主观指标也十分重要。在这种政府力量支持下,有些学者针对某些城市居民或者大学生等某一特定群体的主观幸福感进行了调查,形成了一些理论成果。
黄志良认为,威海市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特征表现为地缘特殊性、短期内的经济迅速膨胀和城市文化底蕴不足。应从加强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关注特殊群体、创造发展机会等几个方面提高威海城市居民的幸福感。
刘金明认为,天津市民幸福感的调查结果表明:(1)天津市民绝大多数认为自己生活幸福,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自己并不幸福,人口学变量与外部因素仅能解释幸福感变化的7.6%。(2)从个体外部建设一个人民富裕、崇尚健康、人际和谐的社会;从个体内部引导人们树立符合个人实际的内在价值目标,积极主动 地应对环境的挑战,悦纳自己,形成助人、亲和的良好性格,是人们获得幸福的主要途径。
弓兰秀、孟令择认为。影响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因素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社会支持、家庭教养方式、文化背景、专业因素、经济因素;内部因素包括归因、快乐感、人格因素。培养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方法措施有:发挥“两课”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生活辅导。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确定恰当的期望值从而把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与个体实际结合起来;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满足大学生的多种心理需求;建立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发挥班集体的积极的社会支持作用。
张仁坤认为,提高青岛市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途径,一是努力扩大就业机会,不断缓解就业矛盾。(1)要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劳动就业岗位;(2)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就业渠道;(3)要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的下岗再就业。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社会弱势群体。(1)大力发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特别是要建立和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关系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险种;(3)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功能,逐步改变传统的单位福利体制。实现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强文化教育事业建设,大力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1)实施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战略,建立起现代化的终身教育体制,努力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以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的要求;(2)在建立人才队伍方面,除了加大培养力度外,还要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现代人才引进机制,拓宽渠道,招贤纳士,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的人才到青岛创业;(3)加大文化事业投入,进一步建应起文明成熟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在全青岛市形成安定、祥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四、提高公民幸福感的具体措施
随着“国民幸福指数”的提出,将“人民满意不满意。幸福不幸福”作为检验政府工作的标准。从而把工作重心逐渐从经济发展回归并落实到增进民众福祉上来,意味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政府的核心执政理念。但是如何在理解公民幸福感的基础上,进而提高公民幸福感,提升幸福指数,让公民幸福感指标体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真正发挥其作用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为此学者们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张瑾认为,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提升人们的幸福感。通过了解幸福指数,决策者可以更好地利用幸福指数来为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可以及时了解民生状况,以便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来减少、消除导致人民群众不满意或满意度低的因素,从而促进人民幸福感的不断提高。
曾雪珊主要从个体的角度提出,获得幸福的首要条件是树立崇商的理想。因为崇高的理想能够产生平凡而伟大的行动并获得最大的幸福。其次,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实现自我、完善人格过程中创造幸福。第三,应该辩证地看待顺境和逆境,在奋斗过程中,获得幸福。第四,主动付出爱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第五,幸福需要自我调整。
李晓梅、宋成修认为,在和谐社会构建的历史背景下提高公民幸福感,建立公民幸福感的指标评价体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的明显特征和社会发展的“目的本身”。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也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的价值取向,以人的自由幸福和发展为最终旨归。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要求我们必须继续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求我们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必须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为人民提供一个公正合理、具有个人尊严的社会环境,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充分的政治保证。还要求我们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必须在精神文化领域大力提高人的精神素质,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以充分展示人的精神世界的丰富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总体来看,学者们在幸福感的内涵、幸福感的理论构建、幸福感的实证研究、提高公民幸福感的具体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研究,但往往是就其中的一两个问题,就幸福感自身来研究。也有少数人的文章将公民幸福感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但也只是提出了提高公民幸福感的具体措施,对于公民幸福感指标体系的整体构建、构建公民幸福感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公民幸福感测量表的制订等问题都没有涉及到。因此,我们认为,应站在时代的高度,立足中国现实。充分吸取中外幸福感研究的理论成果,突破以往对幸福感的理论研究和方法论上的局限,努力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在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公民幸福感指标体系,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理论贡献。
责任编辑:懿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