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国家认监委等四部门发布的《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审批登记与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本系统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的监督外,还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其他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商检公司系统和外资机构除外)的监督;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主要负责对本系统及商检公司系统的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的监督,以及对外资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及驻华代表机构等)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