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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从远期看,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要比以前任何时期更多地关注民生,实现由"公共财政"向"民生财政"的演进;近期要以"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加快建立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