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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们把语言理论和语言现象中两两相关的概念、形式和意义统称为语言对立体,其对应关系必要时用“∶”号表示。例如“语言”∶“言语”、“单数”∶“复数”、“作者”∶“读者”等等。传统语言学注重语言的形式;现代语言学把语言分为形式和意义。本文主要讨论语言各层次中及各层次间的种种对应关系,其中主要包括语言的形式与意义的对立、形式与形式的对立、意义与意义的对立。形式与意义的关系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