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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计算器随机数字法,进行二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比较山东省地区及省级5%及10%人口比例抽样的代表性,全省范围内以县为单位和以乡(原公社)为单位抽样的代表性,结果表明:以乡为单位5%与10%比例抽样各种癌亡率与总体的死因顺位均无显著差异,且以乡为单位10%抽样效果明显优于以县为单位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