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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性思维是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学派创立的一种批判理论[1]。它是指个体在复杂的情境中,能灵活运用已有知识,对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选择、识别、假设,在反思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推理,从而做出合理判断和正确取舍的高级思维方法及形式[2]。从护理角度来看,评判性思维是对临床复杂护理问题进行有目的、有意义的自我调控性的判断、反思、推理及决策过程[3]。美国国家护理联盟一致通过将评判性思维教育作为评价护理本科教学质量的特殊标准[4],1993年美国教育部要求所有大学生毕业时在评判性思维能力方面都有显著的提高(2000年教育目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护理界人士在教育和临床实践领域开始重视、强调和应用评判性思维的方法。评判性思维的概念上个世纪末才引入中国,在我国的发展较晚,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转变,对评判性思维的重要性有了重要的认识,《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征求意见稿中卫生部明确将注重评判性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作为下一个五年计划的重要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