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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农业部印发了《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项目指出,在畜禽粪便处理方面,根据养殖场清粪工艺、配套农田消纳面积等,因地制宜选择一种或几种循环利用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主要模式有种养一体化模式、“三改两分再利用”模式、污水深度处理模式和养殖密集区废弃物集中处理模式,力争在2020年循环利用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