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宏观看来我国国有企业招投标市场发展总体是好的,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应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活动。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投标;最低价中标;项目造价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实行招投标是改革建设管理体制,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惯例。实行项目招投标,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既为企业平等竞争搭建了一个平台,也为单位择优选择承包商,提高其投资效益,节约社会成本,保证物流项目质量创造了条件。
一、进一步规范物流项目招投标的意义
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首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是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其次,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内在要求。有利于鼓励竞争,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促进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区、部门、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和组合,为招投标人选择符合要求的供货商、承包商和服务商提供机会。再次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促进企业增强市场意识,改善经营管理,这对于保障国有资金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行国有企业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现“最低价中标”
实现“最低价中标”需要完善的市场环境,配套的制度措施,规范的操作程序,科学的评判手段,因现在我国的物流项目市场还不规范,还难以实现。
(二)投标活动透明度不高
依法招投标是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措施之一,针对目前招投标过程的违法、违纪现象,查处力度不够,这对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不利。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这样行业主管部门同下属企业、有形市场和具体的招标管理机构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于实施有效监督。
(三)部门和地方保护
不少招投标活动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难以公平竞标。一些地区或部门抬高进入门槛,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和范围、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措施,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而改制又需要一个过程,在这样的保护下很难实现最低价中标。
(四)承包单位转包和直接发包
“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项目”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项目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三、应对措施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下最基本的竞争形式,同时也是质量、服务、品牌信誉以及生产力的竞争。但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是一味追求低价中标就有可能出现恶性竞争。
(二) 招标单位加强招投标管理
首先,要优化资格预审办法。对于常规工程项目,对投标人应该减少特殊要求,增加投标人数量,从而提高投标者之间串标难度。其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法,避免“暗箱操作”,使得评标中不但可以看到中标总价还可以看到价格构成,有利于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专家评委各项素质教育和监督。
(三)对投标方应该采取的措施
在招投标中投标方应该处在各方的严格监督之下。所以首先要对投标人加强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使其提高规范投标的自觉性;其次要加强对投标方的监管,并加强执法力度,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性,使投标方不敢越轨;另外无标底竞价也是对其的一种限制办法。
(四)完善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招投标法》的实施,非常有利于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及各方主体行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投资效益提高,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五) 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范围及形式
在《招投标法》的原则规定下,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建设管理机构,除了《招投标法》已明确规定应进行招标的范围外,还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建设项目应进行招投标的范围及形式,有条件的应尽量采取公开招标,还应建立相关交易市场,及时发布建设工程信息,破除地区、行业的封锁,使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有机会参与竞争。
(六)加强招投标审计工作
审计为了更好的发挥其职能,应必须跟上经济形势和发展,首先通过不断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强化审计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其次,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得能够在全社会得以推行,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更好的明确权责的划分。在招投标工作全程中应该建立一个独立性和业务水平高的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同时外部审计人员应该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事前对预算标底进行审计,对工程合同内容进行审计。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发展势头迅猛,这对市场的规范与完善必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招投标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认真做好国有企业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投标;最低价中标;项目造价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实行招投标是改革建设管理体制,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惯例。实行项目招投标,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既为企业平等竞争搭建了一个平台,也为单位择优选择承包商,提高其投资效益,节约社会成本,保证物流项目质量创造了条件。
一、进一步规范物流项目招投标的意义
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首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是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其次,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内在要求。有利于鼓励竞争,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促进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区、部门、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和组合,为招投标人选择符合要求的供货商、承包商和服务商提供机会。再次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促进企业增强市场意识,改善经营管理,这对于保障国有资金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行国有企业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现“最低价中标”
实现“最低价中标”需要完善的市场环境,配套的制度措施,规范的操作程序,科学的评判手段,因现在我国的物流项目市场还不规范,还难以实现。
(二)投标活动透明度不高
依法招投标是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措施之一,针对目前招投标过程的违法、违纪现象,查处力度不够,这对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不利。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这样行业主管部门同下属企业、有形市场和具体的招标管理机构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于实施有效监督。
(三)部门和地方保护
不少招投标活动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难以公平竞标。一些地区或部门抬高进入门槛,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和范围、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措施,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而改制又需要一个过程,在这样的保护下很难实现最低价中标。
(四)承包单位转包和直接发包
“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项目”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项目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三、应对措施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下最基本的竞争形式,同时也是质量、服务、品牌信誉以及生产力的竞争。但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是一味追求低价中标就有可能出现恶性竞争。
(二) 招标单位加强招投标管理
首先,要优化资格预审办法。对于常规工程项目,对投标人应该减少特殊要求,增加投标人数量,从而提高投标者之间串标难度。其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法,避免“暗箱操作”,使得评标中不但可以看到中标总价还可以看到价格构成,有利于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专家评委各项素质教育和监督。
(三)对投标方应该采取的措施
在招投标中投标方应该处在各方的严格监督之下。所以首先要对投标人加强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使其提高规范投标的自觉性;其次要加强对投标方的监管,并加强执法力度,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性,使投标方不敢越轨;另外无标底竞价也是对其的一种限制办法。
(四)完善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招投标法》的实施,非常有利于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及各方主体行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投资效益提高,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五) 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范围及形式
在《招投标法》的原则规定下,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建设管理机构,除了《招投标法》已明确规定应进行招标的范围外,还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建设项目应进行招投标的范围及形式,有条件的应尽量采取公开招标,还应建立相关交易市场,及时发布建设工程信息,破除地区、行业的封锁,使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有机会参与竞争。
(六)加强招投标审计工作
审计为了更好的发挥其职能,应必须跟上经济形势和发展,首先通过不断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强化审计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其次,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得能够在全社会得以推行,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更好的明确权责的划分。在招投标工作全程中应该建立一个独立性和业务水平高的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同时外部审计人员应该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事前对预算标底进行审计,对工程合同内容进行审计。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发展势头迅猛,这对市场的规范与完善必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招投标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认真做好国有企业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