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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不少论者认为,发展民(私)营企业的头号障碍,是我国至今没有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有财产,似乎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他的一切都会迎刃而解。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至少在许多贫困落后地区,连财产制度最完善的外资企业都站不住。以笔者所在的海南省为例,1997年实际利用外资11亿美元,1998年10亿,1999年8亿,2000年6亿,2001年5亿,一路加速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