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办农水[2013]157号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水利厅:为做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验收工作,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的意见》(财农[2011]502号)和《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农[2013]226号)有关要求,水利部制定了《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