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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9月5日)沪府发[2017]63号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9月16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11时35分至11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