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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读书报》10月29日报道,沿用了7年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即将成为历史,旨在提高作者稿酬标准的新的稿酬规定于1997年底出台,稿酬标准将有较大幅度提高,此前一些出版社以“暂行规定”为借口压低作者稿酬,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这个借口将不再有什么意义。修订后的指导性稿酬标准将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由原来的10-40元/千字提高到30-100元/千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