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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3月15日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3年颁布后,20年来迎来的首次修订。“新消法”与时俱进地明确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了“三包”规定,终结“霸王条款”,并加重对违法经营的惩罚。其中特别提出“网交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即如果在网络上购物,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新消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