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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精英主义者,也是流行文化的偶像,人们说他以一己之力改变了四个行业,他的秘密在哪里?
重生
如果说NeXT让乔布斯从头修炼管理学的基础知识,皮克斯则拓宽了他。在把公司的硬件、软件部门缩减到不能更小后,他被迫走上了第三条道路:让皮克斯生产电脑动画。
结果,皮克斯的动画产品《玩具总动员》大获成功。这或许激发了乔布斯:在此之前他执迷于产品的细节,在这之后,他终于清楚他所销售的并非电脑或消费电子产品,而是一个具有文化认同感的物品。这是40岁的乔布斯。
20岁的乔布斯是这样的:在演说、沟通方面极具天赋,加上他那近乎厚颜无耻的坚韧性格,几乎没有什么他想获得而不可得的。在技术方面他并不是天才,甚至没有任何资料能说明他会写程序,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什么技术是有其独到价值的。
30岁的乔布斯是他20岁时的升级版:财富和名望让他获得了更大的说服力,而在技术方面,硅谷一些最重要的企业家成了他的导师。
另外,这十年里他还掌握了另一门硅谷人极少涉及的技能:工业设计。乔布斯从小未受过太多美术熏陶,他只是对物品的完美有非常追求。他宁肯宽敞的房间没有装修和装饰,也不添置他看不上眼的家具。但他用几个月时间研究建筑大师赖特的作品,并从德国人哈特穆特·艾斯林格那里学到了很多设计知识。二十四岁之后,乔布斯几乎已经成为设计内行,他会趴在显示器上一个像素一个像素研究图案,也会苛求电脑的外壳采用优雅的圆角……
40岁的乔布斯和20年前一样,依然重视科技的未来及产品的品味,但历经创业的磨炼,他终于能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理解及使用它们。而那些曾经是他短板的商业技能,也在连续的挫败中逐一补足。
从此,他掌握了属于自己的一套常识。这期间唯一没变的,是他的性格。
1、不计成本追求完美 这是乔布斯的信念,也是苹果电脑杰出设计的秘密。
乔布斯认为设计指的是产品“功能”而不是外观。为了贯彻他想让科技产品简单好用的理想,一个产品可能经历了无数次的从头来过,他也改良了设计流程,让不同团队同时参与,而不是一个接一个的线性流程。
完美产品设计的最高境界,是所谓看不见的设计。苹果电脑在意电源开关显示的亮度与颜色,在意电源线的设计,甚至连电脑内部线路的安排也赏心悦目。因为这些细节的视觉与触感,让苹果电脑的产品独具一格。
为了追求完美,乔布斯不讳言经常会碰到瓶颈。而突破瓶颈的方法,就是停下来。在制作皮克斯(Pixar)动画电影公司的第一部作品《玩具总动员》(ToyStory)期间,团队曾停工长达5个月,这段期间乔布斯仍然照付薪水让团队“游手好闲”。如果没有勇气停下来思考、重新想象,就不会有后来一炮而红的动画电影。 2、拒绝复杂 乔布斯从来不为技术而技术,也从来不会因为方便而把大量花哨的功能塞到产品里去。他宁愿减少产品的复杂功能,也要尽力做到简单和易于使用。许多苹果产品都是从用户的角度来进行设计的。
“拒绝”可能是乔布斯在苹果公司所扮演的首要角色。“他简直是个过滤器,”苹果电脑工程师赫兹菲尔德说。每一天都会有设计者向乔布斯展示关于新产品和在现有产品上加入新特征的创意,而他的回答几乎都是拒绝。
乔布斯拒绝的原因,不仅出于对复杂设计的一贯反感,还有成本考虑,而且减少一些产品的特征还能制造一种期待。“故意忽略一项人们想拥有的产品特征,会激发人们对它的渴望。”苹果公司的前工程师雷德说,“当你在新版本中将这个功能加入时,用户得偿所愿,则更加高兴。” 3、引领消费者 很多企业喜欢声称他们是顾客导向,产品行销人员谦虚地使用问卷或焦点团体访谈来接触使用者,直接问他们到底需要什么。乔布斯却不信这套,他只专注于观察使用者经验,而且是他自己的使用经验。
乔布斯坚信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他频繁引用亨利·福特的名言:“如果我问客户他们需要什么,他们总是说要‘一匹更快的马!”’所以,苹果公司只管偏执的去制造伟大的、让人惊喜的产品,坚信伟大的产品会让消费者打开钱包。 4、注重用户体验 曾经把乔布斯赶出了苹果的约翰·斯卡利仍然很认同乔布斯的做法,他说:“Steve(即乔布斯)总是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他把)用户体验贯彻到整个端到端系统中去,不管是打印机还iTunes。用户体验都是端到端系统的一部分,它关系着生产过程,关系着供应链,关系着营销体系,关系着零售店。”
近年来,在笔记本和手机领域,苹果的竞争对手们大多采取回避客户而非服务客户的策略。它们关掉了自身的客户服务部门,并将这项业务外包给由低薪员工组成的电话服务中心。它们甚至要客户自己去网上寻找常见问题的解答。
而二十年前,苹果公司制订零售策略时,就明确了一个压倒一切的优先目标,即创立一种让客户完全联想不到计算机工业的零售商店。他们致力于在商店中营造一种类似四季酒店大堂的友好氛围。 5、用最聪明的人 乔布斯说:“我是个精英主义者。我只会雇佣最聪明的人来苹果。我给他们职位和员工优先股权,并培养他们对小型团队的认可。我会不断向他们灌输,他们就是A团队,苹果只会雇佣A团队。”
他是一个追求极端的人。“这个世界上除了最好的,就是最差的。我开的是最好的汽车,买的是最好的私人飞机,用的也是最好的钢笔,除此之外,在我眼里都是垃圾。所以,我的团队必然是最好的。皮克斯的成功就归功于他们,是他们的不断创新让我当初花了1000万美元购买的这个公司,卖到了74亿美元。在皮克斯,我从来不投资产品,而是投资人。”
对于外面那些最好最聪明的人才,乔布斯也有发现挖掘他们的能力。而且他极富魅力,能让人们无法抗拒而跟随他,甚至在产品尚未问世之时便让人们相信他的愿景。他总是去寻找在这个领域中他所能发现的最棒的人,而且亲自负责自己团队的所有招聘工作。
所以乔布斯自信地认为:“我的团队绝对是世界上最优秀,最精干,也是执行力最强的创新团队。” 6、保持团队小型化 乔布斯对大型组织没什么好感。他认为那里官僚主义盛行,效率低下。他有一个原则,就是苹果团队永远都不能超过100个人,如果要招个人就需要先开掉另一个。乔布斯说:“超过一百个人我就记不住了,我只希望身边都是我个人了解的人。如果超过一百个人,我们将被迫调整组织架构,那我就没办法工作了。我要的工作方式是我能接触到一切。” 7、全局思考 “iPod正是Steve方法论的完美体现:从用户出发考量整个端对端体系。对Steve来说永远都是一个端对端的系统。他不是一个设计者,而是一个伟大的系统思考者。这是在其他公司中你无法看到的。他们往往只关注自己的部分然后把其他一切外包。以iPod为例,其供应链一直延伸到中国的iPod生产基地——这和产品本身的设计一样成熟完善。供应链的挑战与用户界面的设计都被要求达到同样的完美程度。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看待事物的方式。”约翰·斯卡利说。 8、处处营销 苹果公司通过一系列精细入微的方式,来培养粉丝对苹果品牌的宗教般的狂热。包括渲染产品的神秘等。而最重要的方式,是强化苹果产品的象征意义,最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则植根于产品本身。苹果公司用颜色、声音、形状等元素的组合,构建了清晰的品牌形象。苹果通过这些策略使其品牌形象深植人心。
这一点在苹果发布新产品时表现得尤为明显。通过一系列统一协调的步骤,苹果调动大众的胃口,吸引更多人关注。在公众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时,苹果再适时对外公布其早就准备好的信息或新产品。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营销进行的。 9、重新发明 “革命性”是乔布斯最喜欢的词之一。他极力夸赞苹果的每个发明创造都是独一无二的和有创造性的。
苹果的产品到底具不具有革命性,取决于我们对革命性这个词的定义。苹果公司擅于搜集汇总技术领域的最新创意,并通过转化将其变为己有。苹果擅长发现别的同类产品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其推出的产品上将上述问题和不足予以解决,或者是对货架上的其它同类产品在苹果的模式下进行改良革新。 iPad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早在2001年比尔盖茨就推出了一款具备几乎相同功能的建立在windows操作系统基础上的产品,但是当时在交互界面,应用软件开发方面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微软公司就没有继续坚持下去。乔布斯发现在苹果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上述的问题都不成其为问题,于是iPad横空出世。在刚推出的两个月里,iPad就卖出了200万台。
重生
如果说NeXT让乔布斯从头修炼管理学的基础知识,皮克斯则拓宽了他。在把公司的硬件、软件部门缩减到不能更小后,他被迫走上了第三条道路:让皮克斯生产电脑动画。
结果,皮克斯的动画产品《玩具总动员》大获成功。这或许激发了乔布斯:在此之前他执迷于产品的细节,在这之后,他终于清楚他所销售的并非电脑或消费电子产品,而是一个具有文化认同感的物品。这是40岁的乔布斯。
20岁的乔布斯是这样的:在演说、沟通方面极具天赋,加上他那近乎厚颜无耻的坚韧性格,几乎没有什么他想获得而不可得的。在技术方面他并不是天才,甚至没有任何资料能说明他会写程序,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什么技术是有其独到价值的。
30岁的乔布斯是他20岁时的升级版:财富和名望让他获得了更大的说服力,而在技术方面,硅谷一些最重要的企业家成了他的导师。
另外,这十年里他还掌握了另一门硅谷人极少涉及的技能:工业设计。乔布斯从小未受过太多美术熏陶,他只是对物品的完美有非常追求。他宁肯宽敞的房间没有装修和装饰,也不添置他看不上眼的家具。但他用几个月时间研究建筑大师赖特的作品,并从德国人哈特穆特·艾斯林格那里学到了很多设计知识。二十四岁之后,乔布斯几乎已经成为设计内行,他会趴在显示器上一个像素一个像素研究图案,也会苛求电脑的外壳采用优雅的圆角……
40岁的乔布斯和20年前一样,依然重视科技的未来及产品的品味,但历经创业的磨炼,他终于能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理解及使用它们。而那些曾经是他短板的商业技能,也在连续的挫败中逐一补足。
从此,他掌握了属于自己的一套常识。这期间唯一没变的,是他的性格。
1、不计成本追求完美 这是乔布斯的信念,也是苹果电脑杰出设计的秘密。
乔布斯认为设计指的是产品“功能”而不是外观。为了贯彻他想让科技产品简单好用的理想,一个产品可能经历了无数次的从头来过,他也改良了设计流程,让不同团队同时参与,而不是一个接一个的线性流程。
完美产品设计的最高境界,是所谓看不见的设计。苹果电脑在意电源开关显示的亮度与颜色,在意电源线的设计,甚至连电脑内部线路的安排也赏心悦目。因为这些细节的视觉与触感,让苹果电脑的产品独具一格。
为了追求完美,乔布斯不讳言经常会碰到瓶颈。而突破瓶颈的方法,就是停下来。在制作皮克斯(Pixar)动画电影公司的第一部作品《玩具总动员》(ToyStory)期间,团队曾停工长达5个月,这段期间乔布斯仍然照付薪水让团队“游手好闲”。如果没有勇气停下来思考、重新想象,就不会有后来一炮而红的动画电影。 2、拒绝复杂 乔布斯从来不为技术而技术,也从来不会因为方便而把大量花哨的功能塞到产品里去。他宁愿减少产品的复杂功能,也要尽力做到简单和易于使用。许多苹果产品都是从用户的角度来进行设计的。
“拒绝”可能是乔布斯在苹果公司所扮演的首要角色。“他简直是个过滤器,”苹果电脑工程师赫兹菲尔德说。每一天都会有设计者向乔布斯展示关于新产品和在现有产品上加入新特征的创意,而他的回答几乎都是拒绝。
乔布斯拒绝的原因,不仅出于对复杂设计的一贯反感,还有成本考虑,而且减少一些产品的特征还能制造一种期待。“故意忽略一项人们想拥有的产品特征,会激发人们对它的渴望。”苹果公司的前工程师雷德说,“当你在新版本中将这个功能加入时,用户得偿所愿,则更加高兴。” 3、引领消费者 很多企业喜欢声称他们是顾客导向,产品行销人员谦虚地使用问卷或焦点团体访谈来接触使用者,直接问他们到底需要什么。乔布斯却不信这套,他只专注于观察使用者经验,而且是他自己的使用经验。
乔布斯坚信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他频繁引用亨利·福特的名言:“如果我问客户他们需要什么,他们总是说要‘一匹更快的马!”’所以,苹果公司只管偏执的去制造伟大的、让人惊喜的产品,坚信伟大的产品会让消费者打开钱包。 4、注重用户体验 曾经把乔布斯赶出了苹果的约翰·斯卡利仍然很认同乔布斯的做法,他说:“Steve(即乔布斯)总是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他把)用户体验贯彻到整个端到端系统中去,不管是打印机还iTunes。用户体验都是端到端系统的一部分,它关系着生产过程,关系着供应链,关系着营销体系,关系着零售店。”
近年来,在笔记本和手机领域,苹果的竞争对手们大多采取回避客户而非服务客户的策略。它们关掉了自身的客户服务部门,并将这项业务外包给由低薪员工组成的电话服务中心。它们甚至要客户自己去网上寻找常见问题的解答。
而二十年前,苹果公司制订零售策略时,就明确了一个压倒一切的优先目标,即创立一种让客户完全联想不到计算机工业的零售商店。他们致力于在商店中营造一种类似四季酒店大堂的友好氛围。 5、用最聪明的人 乔布斯说:“我是个精英主义者。我只会雇佣最聪明的人来苹果。我给他们职位和员工优先股权,并培养他们对小型团队的认可。我会不断向他们灌输,他们就是A团队,苹果只会雇佣A团队。”
他是一个追求极端的人。“这个世界上除了最好的,就是最差的。我开的是最好的汽车,买的是最好的私人飞机,用的也是最好的钢笔,除此之外,在我眼里都是垃圾。所以,我的团队必然是最好的。皮克斯的成功就归功于他们,是他们的不断创新让我当初花了1000万美元购买的这个公司,卖到了74亿美元。在皮克斯,我从来不投资产品,而是投资人。”
对于外面那些最好最聪明的人才,乔布斯也有发现挖掘他们的能力。而且他极富魅力,能让人们无法抗拒而跟随他,甚至在产品尚未问世之时便让人们相信他的愿景。他总是去寻找在这个领域中他所能发现的最棒的人,而且亲自负责自己团队的所有招聘工作。
所以乔布斯自信地认为:“我的团队绝对是世界上最优秀,最精干,也是执行力最强的创新团队。” 6、保持团队小型化 乔布斯对大型组织没什么好感。他认为那里官僚主义盛行,效率低下。他有一个原则,就是苹果团队永远都不能超过100个人,如果要招个人就需要先开掉另一个。乔布斯说:“超过一百个人我就记不住了,我只希望身边都是我个人了解的人。如果超过一百个人,我们将被迫调整组织架构,那我就没办法工作了。我要的工作方式是我能接触到一切。” 7、全局思考 “iPod正是Steve方法论的完美体现:从用户出发考量整个端对端体系。对Steve来说永远都是一个端对端的系统。他不是一个设计者,而是一个伟大的系统思考者。这是在其他公司中你无法看到的。他们往往只关注自己的部分然后把其他一切外包。以iPod为例,其供应链一直延伸到中国的iPod生产基地——这和产品本身的设计一样成熟完善。供应链的挑战与用户界面的设计都被要求达到同样的完美程度。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看待事物的方式。”约翰·斯卡利说。 8、处处营销 苹果公司通过一系列精细入微的方式,来培养粉丝对苹果品牌的宗教般的狂热。包括渲染产品的神秘等。而最重要的方式,是强化苹果产品的象征意义,最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则植根于产品本身。苹果公司用颜色、声音、形状等元素的组合,构建了清晰的品牌形象。苹果通过这些策略使其品牌形象深植人心。
这一点在苹果发布新产品时表现得尤为明显。通过一系列统一协调的步骤,苹果调动大众的胃口,吸引更多人关注。在公众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时,苹果再适时对外公布其早就准备好的信息或新产品。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营销进行的。 9、重新发明 “革命性”是乔布斯最喜欢的词之一。他极力夸赞苹果的每个发明创造都是独一无二的和有创造性的。
苹果的产品到底具不具有革命性,取决于我们对革命性这个词的定义。苹果公司擅于搜集汇总技术领域的最新创意,并通过转化将其变为己有。苹果擅长发现别的同类产品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其推出的产品上将上述问题和不足予以解决,或者是对货架上的其它同类产品在苹果的模式下进行改良革新。 iPad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早在2001年比尔盖茨就推出了一款具备几乎相同功能的建立在windows操作系统基础上的产品,但是当时在交互界面,应用软件开发方面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微软公司就没有继续坚持下去。乔布斯发现在苹果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上述的问题都不成其为问题,于是iPad横空出世。在刚推出的两个月里,iPad就卖出了200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