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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浩在《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撰文认为,基因伦理是一种道德哲学革命形态的高技术伦理,具有技术革命与道德哲学革命的二重形态和二重本质。据此,基因伦理的文化反应不应当局限于对基因技术的发展提出伦理批评和伦理战略,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学术任务是进行道德哲学革命的理论准备。应当用拓展了的发展伦理学的方法,而不是常规伦理学的方法进行基因伦理的研究。基因技术的发展导致道德哲学革命最深刻的原因,在于它颠覆了“自然人——自然家庭”这个“文明时代”一切道德哲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