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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集体由原来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大队变为村民自治单位。但是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却出现了关于村集体财务纠纷、村集体干部滥用权力等现象,影响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各地基层政府在探索农村治理的过程中摸索出了一种对农村财务等的“三代管”制度。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三代管”制度的出现不仅是国家寻求新的治理技术的一种努力,它还是重构乡(国家力量)村(农村社会)关系的一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