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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经济'是农村公办养老院公共养老资源供给不足的产物,一般以为改善老人生活为目的。这种形式的经济目前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养老机构中存在范围广、发展形式多样,是农村地区养老机构的主要经营形式之一。那么如何看待'院办经济',它在法律上是如何定性?经济有效率吗?又会对老人们产生什么影响呢?'院办经济'对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有何意义?它在发展中又有哪些缺陷呢?尽管该现象出现较早,但是目前较少涉及到学术研究。本文旨在基于法律、经济和社会价值的视角对'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