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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公司原系一家国有企业,2005年由该企业40名职工出资购买全部股本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正在开发建设的A小区,共有商品房四标,占地面织9345.89平方米。税务检查人员对企业2006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其他应收款——刘某”、”其他应收款——黄某”明细账户反映企业为其代付土地购买价款439万元,然后又全部收回。这一异常的经济业务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遂向该企业负责人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豫。该企业负责人解释:刘某、黄某系企业股东。企业2005年与某行政单位签定土地转让协议.从该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