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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市交通委:你委《关于首都机场北线高速公路设立车辆通行费收费站问题的请示》(京交文[2006]2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在首都机场北线高速公路设置北七家、天北路、火寺路等3个匝道收费站,在机场北门设机场北线主线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