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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兼修"正日益成为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德法融合式教育是新时代反映法学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系统性、全面性的重要指标。中国书院是集德性教育与智识教育一体的教育机构和学术机构,在其千年的发展历程中既能与私学相伴又可与官学为伍。当代法学教育与书院教育亦有精神的契合和对接点。"德法兼修"式法学教育可嵌入大学书院平台,以士君子精神激发法科师生关系的活力,拓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教与学的空间,涵养塑造具有中国文化个性、德法融合的法学人知识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