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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下,民生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发展严重失衡引发的结构性失调,进一步凸显民生发展的战略意义。运用战略思维打造民生建设的顶层设计,是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的必然选择,是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文章基于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和整体性方法深入的分析民生建设发展战略思维的必要性和基本内容,以期增强陕西民生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预见性。
关键词:陕西;美好生活;民生;战略思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核心在于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多层次需要,这是一个持续不断地发展民生事业、增进百姓福祉的过程。当前民生建设滞后成为新时代陕西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的软肋,因此,民生建设的成败关系着十四五时期陕西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全局。
一、十四五时期陕西民生发展需要战略思维
民生发展战略思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从整体层面定位民生建设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应对民生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难题,探索民生发展的本质规律,预测未来民生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进行民生战略顶层设计的科学性、长远性、全局性思维。
民生是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提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实体”,认为“社会有机体的发展包括生长过程、结构进化、功能分化、相互依赖等部分”。他还指出“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社会各部分功能也出现自然分化,这些执行不同功能的社会各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社会结构越复杂,功能越分化,各部分之间的功能联系和相互依赖的程度越高,社会变得愈加脆弱”。因此,社会有机体内部的各个部分之间协调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有机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部分,民生作为社会建设领域的重要方面,必然是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生的发展不能“坐井观天”,而要做到未雨绸缪和高屋建瓴,因此,十四五时期陕西的民生发展迫切需要战略思维,从战略性的高度对民生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民生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战略原则和战略重点是民生发展战略思维的基本内容。
二、十四五时期陕西民生发展的指导思想
民生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从根本上关系着民生发展的方向和大局,是对陕西未来民生发展总格局趋势性、方向性的把握,是民生发展的方向盘。近年来陕西整体发展稳中有进,但是民生短板众多、社会建设滞后也使得未来陕西的持续健康发展面临“动力不足”问题。未来如何引领民生发展的方向、协调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就要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下,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三秦百姓更多更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陕西民生发展的指导思想,理由众多,但是最根本、最本质的原因还在于它所根植的理论逻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总结和继承,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和新升华,是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度阐释和凝练提升,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陕西民生发展的基本原则
运用整体性的方法来分析新时代陕西的民生发展,必须从整体上把握民生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关系,处理好民生发展中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基本需要与非基本需要、一般群众与困难群众、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服务供给与社会预期的辩证关系,这是民生发展战略全局性和整体性的应有之义。因此,要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根据党的十九大对未来民生事业的设计,应当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
(一)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1. 人人尽责
民生的保障和提高,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内容,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能忽略义务的履行,必须强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使人民深刻认识到民生的保障和提高不仅是政府、社会的事,更是老百姓自己的事。
2. 人人享有
“人人享有”本质是共享发展问题。“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具体涉及四个方面: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
(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
“坚持底线”集中体现了总书记有关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一個“坚”字突出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底线思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伴随着相应的社会政策,充分发挥其托底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突出重点是指对重点群体和重点地区进行倾斜。比如说贫困地区、特定群体。
(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
1. 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旨在保证民生建设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核心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生相关体制机制建设。。
2. 引导预期
引导预期旨在提高民生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民生建设强调更加注重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合理社会预期,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最大程度凝聚力量,为陕西创造美好生活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四、十四五时期陕西民生发展的战略重点
矛盾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在把握全局和整体的基础上,仍需重点突破,紧紧抓住民生发展的主要矛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确定民生发展的战略重点。这关系着众多突出社会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的解决,关系着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关系着陕西奋力追赶超越的目标能否实现。
十九大提出要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从“幼有所育”到“弱有所扶”,这“民生七有”基本涵盖了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命全周期的各个重要方面。今后陕西省应以服务型政府为依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七有”领域为民生建设关键发力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带领三秦百姓创造美好新生活。 (一)幼有所育与学前教育普惠性
“幼有所育”旨在满足学前幼儿的教育需求,为所有幼儿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饱含了党和政府对少年儿童的深切关爱。一般而言,“幼”包括了0~3岁的婴幼儿、 3~6岁学前幼儿两部分群体。前者主要由家庭承担教养责任,而后者则是学前教育的主要受众。就陕西省而言,学前教育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集中体现为学前教育普惠性 严重不足,加之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学前教育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未来陕西省不仅要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更要大力推进与城市规划相配套的公办学前教育,满足陕西人民“好入园、入好园”的新期待。这正是陕西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生蓝图的重要体现。
(二)学有所教与促进教育公平
“学有所教”旨在满足人民的教育需求,保障人民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权。在知识经济时代,建设教育强省是陕西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陕西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十分突出,集中表现为教育不公问题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基础教育,远远不能满足全省人民对优质公平教育的民生需求,是陕西省民生工作的突出短板。面对严峻形势,我们务必深刻反思,以实现教育公平为核心,结合陕西人民在教育领域的新期待,陕西应特别注重提升公办基础教育质量,规范民办基础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不断提高陕西省各级教育质量,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享受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权利。
(三)劳有所得与业有所就、收入增长
“劳有所得”旨在满足人民的就业需求及收入保障需求。实现“劳有所得”,“业有所就”是基础。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陕西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工作,特别要把重点人群关心和帮助到位。如果他们的就业问题解决不好,必然会传导带来更多社会问题”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未来一段时间,高校毕业生、过剩产能职工 、返乡农民工以及退役军人是陕西省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关注群体。同时,实现劳有所得,要筑牢工资保障制度、完善收入分配体系是关键。
(四)老有所养与“人工智能+养老”
“老有所养”旨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保障老年人拥有体面的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面,应对老龄化挑战,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是基础。在新时代养老保障的战略部署中,陕西应致力于建成覆盖全民、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另一方面,应对老龄化挑战,养老产业的创新发展是亮点。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压力和挑战的同时,也为经济增长、产业演变、社会发展等带来了一系列机遇。特别是人工智能未来将在养老服务方面发挥巨大作用。陕西依托丰富的高教资源,创新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化解老龄化危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
(五)病有所医与健康陕西建设
“病有所医”旨在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健康是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亦是民族昌盛、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2016年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制定健康领域中长期战略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7年陕西省发布《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标志着新时代陕西省卫生计生工作将以“健康陕西”为主线,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
(六)住有所居与住房定位回归
“住有所居”旨在满足人民的住房保障需求,保障人民居住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权是政府的重要社会职责。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根本定位,一方面建立健全房地产监督相关的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投机行为,通过各种调控政策使房价理性回归,真正回归房屋最本质的居住属性;另一方面,住房保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早日实现全省人民“住有所居”。
(七)弱有所扶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弱有所扶”旨在满足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保障人民的发展权。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彰显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弱”,广义上涵盖了社会中处于生存困境和发展困境的各类群体,即生存型贫困和发展型贫困两类群体。长期以来我们的工作焦点主要集中于前者,在扶贫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关注后者,后者比前者更复杂,解决起来更困难。发展型贫困的实质,是能力的贫困和权利的贫困。专业社工秉持“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在提高该群体社会参与度,充分挖掘该群体发展潜力最终使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融入社会方面优势显著。陕西省应特别重视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发掘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这一领域的重要潜力。
参考文献:
[1]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本文为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陕西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衡量指标体系的构建”(项目编号:2019G012)阶段性成果;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关键词:陕西;美好生活;民生;战略思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核心在于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多层次需要,这是一个持续不断地发展民生事业、增进百姓福祉的过程。当前民生建设滞后成为新时代陕西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的软肋,因此,民生建设的成败关系着十四五时期陕西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全局。
一、十四五时期陕西民生发展需要战略思维
民生发展战略思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从整体层面定位民生建设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应对民生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难题,探索民生发展的本质规律,预测未来民生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进行民生战略顶层设计的科学性、长远性、全局性思维。
民生是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提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实体”,认为“社会有机体的发展包括生长过程、结构进化、功能分化、相互依赖等部分”。他还指出“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社会各部分功能也出现自然分化,这些执行不同功能的社会各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社会结构越复杂,功能越分化,各部分之间的功能联系和相互依赖的程度越高,社会变得愈加脆弱”。因此,社会有机体内部的各个部分之间协调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有机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部分,民生作为社会建设领域的重要方面,必然是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生的发展不能“坐井观天”,而要做到未雨绸缪和高屋建瓴,因此,十四五时期陕西的民生发展迫切需要战略思维,从战略性的高度对民生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民生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战略原则和战略重点是民生发展战略思维的基本内容。
二、十四五时期陕西民生发展的指导思想
民生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从根本上关系着民生发展的方向和大局,是对陕西未来民生发展总格局趋势性、方向性的把握,是民生发展的方向盘。近年来陕西整体发展稳中有进,但是民生短板众多、社会建设滞后也使得未来陕西的持续健康发展面临“动力不足”问题。未来如何引领民生发展的方向、协调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就要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下,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三秦百姓更多更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陕西民生发展的指导思想,理由众多,但是最根本、最本质的原因还在于它所根植的理论逻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总结和继承,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和新升华,是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度阐释和凝练提升,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陕西民生发展的基本原则
运用整体性的方法来分析新时代陕西的民生发展,必须从整体上把握民生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关系,处理好民生发展中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基本需要与非基本需要、一般群众与困难群众、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服务供给与社会预期的辩证关系,这是民生发展战略全局性和整体性的应有之义。因此,要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根据党的十九大对未来民生事业的设计,应当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
(一)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1. 人人尽责
民生的保障和提高,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内容,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能忽略义务的履行,必须强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使人民深刻认识到民生的保障和提高不仅是政府、社会的事,更是老百姓自己的事。
2. 人人享有
“人人享有”本质是共享发展问题。“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具体涉及四个方面: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
(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
“坚持底线”集中体现了总书记有关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一個“坚”字突出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底线思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伴随着相应的社会政策,充分发挥其托底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突出重点是指对重点群体和重点地区进行倾斜。比如说贫困地区、特定群体。
(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
1. 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旨在保证民生建设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核心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生相关体制机制建设。。
2. 引导预期
引导预期旨在提高民生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民生建设强调更加注重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合理社会预期,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最大程度凝聚力量,为陕西创造美好生活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四、十四五时期陕西民生发展的战略重点
矛盾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在把握全局和整体的基础上,仍需重点突破,紧紧抓住民生发展的主要矛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确定民生发展的战略重点。这关系着众多突出社会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的解决,关系着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关系着陕西奋力追赶超越的目标能否实现。
十九大提出要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从“幼有所育”到“弱有所扶”,这“民生七有”基本涵盖了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命全周期的各个重要方面。今后陕西省应以服务型政府为依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七有”领域为民生建设关键发力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带领三秦百姓创造美好新生活。 (一)幼有所育与学前教育普惠性
“幼有所育”旨在满足学前幼儿的教育需求,为所有幼儿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饱含了党和政府对少年儿童的深切关爱。一般而言,“幼”包括了0~3岁的婴幼儿、 3~6岁学前幼儿两部分群体。前者主要由家庭承担教养责任,而后者则是学前教育的主要受众。就陕西省而言,学前教育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集中体现为学前教育普惠性 严重不足,加之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学前教育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未来陕西省不仅要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更要大力推进与城市规划相配套的公办学前教育,满足陕西人民“好入园、入好园”的新期待。这正是陕西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生蓝图的重要体现。
(二)学有所教与促进教育公平
“学有所教”旨在满足人民的教育需求,保障人民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权。在知识经济时代,建设教育强省是陕西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陕西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十分突出,集中表现为教育不公问题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基础教育,远远不能满足全省人民对优质公平教育的民生需求,是陕西省民生工作的突出短板。面对严峻形势,我们务必深刻反思,以实现教育公平为核心,结合陕西人民在教育领域的新期待,陕西应特别注重提升公办基础教育质量,规范民办基础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不断提高陕西省各级教育质量,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享受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权利。
(三)劳有所得与业有所就、收入增长
“劳有所得”旨在满足人民的就业需求及收入保障需求。实现“劳有所得”,“业有所就”是基础。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陕西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工作,特别要把重点人群关心和帮助到位。如果他们的就业问题解决不好,必然会传导带来更多社会问题”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未来一段时间,高校毕业生、过剩产能职工 、返乡农民工以及退役军人是陕西省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关注群体。同时,实现劳有所得,要筑牢工资保障制度、完善收入分配体系是关键。
(四)老有所养与“人工智能+养老”
“老有所养”旨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保障老年人拥有体面的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面,应对老龄化挑战,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是基础。在新时代养老保障的战略部署中,陕西应致力于建成覆盖全民、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另一方面,应对老龄化挑战,养老产业的创新发展是亮点。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压力和挑战的同时,也为经济增长、产业演变、社会发展等带来了一系列机遇。特别是人工智能未来将在养老服务方面发挥巨大作用。陕西依托丰富的高教资源,创新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化解老龄化危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
(五)病有所医与健康陕西建设
“病有所医”旨在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健康是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亦是民族昌盛、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2016年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制定健康领域中长期战略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7年陕西省发布《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标志着新时代陕西省卫生计生工作将以“健康陕西”为主线,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
(六)住有所居与住房定位回归
“住有所居”旨在满足人民的住房保障需求,保障人民居住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权是政府的重要社会职责。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根本定位,一方面建立健全房地产监督相关的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投机行为,通过各种调控政策使房价理性回归,真正回归房屋最本质的居住属性;另一方面,住房保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早日实现全省人民“住有所居”。
(七)弱有所扶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弱有所扶”旨在满足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保障人民的发展权。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彰显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弱”,广义上涵盖了社会中处于生存困境和发展困境的各类群体,即生存型贫困和发展型贫困两类群体。长期以来我们的工作焦点主要集中于前者,在扶贫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关注后者,后者比前者更复杂,解决起来更困难。发展型贫困的实质,是能力的贫困和权利的贫困。专业社工秉持“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在提高该群体社会参与度,充分挖掘该群体发展潜力最终使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融入社会方面优势显著。陕西省应特别重视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发掘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这一领域的重要潜力。
参考文献:
[1]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本文为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陕西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衡量指标体系的构建”(项目编号:2019G012)阶段性成果;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