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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北京市政府批准,2017年2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城市管理委”),挂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的牌子。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作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是负责北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