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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沈阳市嘉欣化妆品厂等10家企业生产的墨克烫发液(橄榄香水还原烫)等13批次烫发类产品,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海露染发膏等9批次染发类产品,湖北李时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时珍康舒宁·宝宝多效护肤凝露等4批次护肤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