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中分权原则的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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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从美国政治分权原则入手,着重探讨三权分立与权利制衡影响下的政治模式对美国政治的影响,从而对政治的特殊性、民主性、稳定性等问题展开一定程度的探讨。
  关键词分权原则 三权分立 分权制衡
  作者简介:吕艳,河北大学政法学院2009级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7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3-150-02
  
  一、有关分权原则的简要说明
  (一)有关分权原则的相关概念
  分权原则其实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即一个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别独立,三权分立学说萌芽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政治实践和波利比阿、西塞罗的分权思想,中世纪的教俗、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两个二元分立为资产阶级革命后的分权奠定了历史和心理的基础,英国的宪政实践为分权学说的产生提供了实践支撑。洛克和孟德斯鸠完成了三权分立学说。
  孟德斯鸠是历史上第一位明确的提出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的人。他认为立法权应由人民集体享有,司法独立,君主享有行政权。以权利的“制约和平衡”为思想核心。三种权力互相独立而又互相监督。
  美国的政治分权是一个相当成功的典范,政治的分权原则保证了政治的相对民主性,营造了稳定了的政治环境使国内的各项事业得到发展。可以说,美国的政治是美国经济腾飞的必要保障,是美国雄踞世界舞台的一大法宝。
  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被称为“三权分立制”。三权分立的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动的基本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的主要内容说明了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行政权属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通过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如果说分权是一种形式的话,无疑制衡才是三权分立的真正的目的。反过来,达到制衡这一目的是需要将权利有效的划分才能获得的。
  分权原则除了在政治中有明确的体现,也常常被用于国家政治之外的领域,比如商业企业方面的管理。而这里讨论的是在政治范围内的分权原则。
  (二)美国政治分权原则发展的历史条件与背景
  美国政治中的分权原则得以应用并不断加以发展一定存在其发展的必要条件就是美国的国内的政治局势已经为接受这样一个新型的分权模式做好了准备。而这样的一个模式,正是带领美国人不断的前进的驱动器。此外,作为曾经被压迫被殖民的美洲人,渴望更多的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由于历史背景不长,受传统礼节的制约程度不大,美国分权原则在美国的发展成为一种必然。
  二、政治中分权原则的影响
  (一)分权原则对美国政治的影响
  分权原则是一个国家的权利的划分形式,一个国家的权利在谁手中,如何行使,决定一个国家内部的安定团结与发展,决定一个国家整体的发展方向。从这一角度说,无论是“三权分立”亦或者是“议行合一”都是为统治阶级实现利益的工具。分权原则最为积极的表现就是可以有效的防止独裁。有学者认为“三权分立制,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它有效地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但是,广大劳动人民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享有真正的民主。”然而,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要素也是需要科学的界定的,民主是从长远的角度来分析和认识人民群众是否获得益处,才是真正的王道。
  对于“民意”,这里一定要进行一种区分,不是所有的“民意”都是正确的导向,某些时候“民意”的反作用会将事情引向更加糟糕的一面,因为民意仅仅代表一部分或者说一大部分的群众站在自己立场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得到更多人认可的时候,往往表现的更为坚决。
  从长远和全局的角度上来说,很可能成为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而相反会使事情的发展会产生不良的后果。从这一角度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多数人主权原则,尽管立法权由民主选举而产生,但不是说议会的所有决定都是正确的,因为多数人也会产生暴政,议会的决定也可能出现错误。因此,法院对立法机关的违宪审查就可以有效地制止这类错误的产生。事实上,三权分立更好地维护了人民主权原则。
  但是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既平等又独立,不存在依附和从属关系,也不存在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因此,三机构无权力中心,处于相对独立又相对分散的状态。分权原则众所周知的一个不良影响就是效率极其底下,存在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正所谓:“分权的负面作用就是扯皮”。
  有学者说:“三权分立”制度在产生三百年后的今天已发生三点嬗变:“三权分立”的分权性质发生嬗变;“三权分立”的分权原则发生嬗变;“三权分立”的制衡原则发生嬗变。“三权分立”制度存在着议行相悖、议行分离;政令不统一、行政效率低;政府执政不稳等三点制度弊端。与“三权分立”制度相比较,我国人大制度彰显三点制度优势:能在全国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实现议行合一、议行一致;能使国家各机关政令统一、行政效率高;能使我国政府稳定执政。新时期我国人大制度的监督制度,作出三方面新发展完善,人大监督功能不断得到充分发挥。
  无论是积极的影响,还是消极的作用,我们看到的是矛盾相互的斗争、制衡的一个动态的过程,政治不断的发展与变化,不仅仅是政治,也同时可以带动文化、经济各个方面的长足发展。
  (二)美国政治分权对世界的影响
  美国政治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种政治典范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认同并且被效仿,因为美国政治中分权原则与大家分享的就是制约和平衡。由于美国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强大,给人们造成了政治制度优越的一种误区;换句话说,美国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政治上的繁荣。从另一角度来理解,经济基础和政治模式相互促进齐头并进的发展。但是,美国政治的模式在国内得到广泛的认可后,政客们绝不仅仅满足止步于此,仍然存在政治扩张的野心,充当经济和政治上的霸主地位。“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应该是我们对于美国政治分权模式的一种态度,一味的崇拜、模仿或者说迷都是完全不可取的。
  三、美国政治分权原则引发新思考
  (一)对政治民主性的思考
  政治是否民主,并不代表一种制度,或者一种实现他的途径,而是一种人们希望获得尊重的一种渴望,不是有大选一定就是民主,不是一党专政就没有民主,不是三权分立一定就有民主,民主是人们觉得自己是主人的一种主观感受,绝不仅仅是一个刻板的制度,一组严明的条文,而是一个在社会大环境中衡量自身价值的杠杆与标尺。
  (二)对政治稳定性的思考
  无论任何一种政治制度是否优越,他所应该展现的第一特特质就是其稳定性,放弃政治的民主性这一特质来看政治制度,无论是专制亦或者民主的的政治制度,都以稳定内在环境为第一要务,我们也是可以理解为政治稳定性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政治民主性,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的需要层次不断得到上升,从简单的衣食住行,到现在的全面发展,彰显着新时代的到来,这一个时代要求我们面对政治这一复杂问题时,不仅仅要求其功能上的稳定性,更在于在稳定基础之上的民主性,而现今,过分强调民主性的我们似乎在逐渐忽略稳定性的重要作用。我们应该看到民主性是政治稳定性的最重要补充。
  无论采取何种政治制度、分权方式是否适合长久的发展是先考虑他是否在该地域环境内具有稳定性。
  (三)对政治特殊性的思考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由历史不断的演进而来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到历史背景、人文风俗等条件的限制,同时也是文化物质等发展的产物。作为一种在一定范围内起到约束性作用的政治制度,一定要适应当地生产力和文化的发展需要,成为某一地域的生产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并且受到认可和尊重的一部分。从某种程度上,在美国,三权分立制衡原则被看作是其民主的基础,这一观点得到美国民众的支持与认可,无疑是成功的。
  四、对我国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面对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邓小平同志说:“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应我国当前发展的需要,更符合国家发展的趋势,尽管在实际中存在监督缺位或者监督缺威等等的实际情况,但是只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些矛盾的凸显,而不能因此就忽略或者否定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中国历史告诉我们,选择了人民当家作主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从鸦片战争开始,到辛亥革命,最后到抗战胜利,我国近代的政治发展道路一再说明,在封建专制制度瓦解时,君主立宪制在我国走不通,“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制在中国也走不通,最终是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选择了一条适合国家,有益于人民的发展方向——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邓小平同志曾经说,社会主义制度“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成功的举办举世瞩目的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和随着而来的世界园艺博览会,都无数次的向世人证明社会主义制度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邓小平同志曾提出过这样一番发人深省的话:“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但是目前,经济的迅速发展,文化的彼此融合,对价值观在很大的程度上产生影响,甚至可能会对我国社会注意建设的方针、制度、政策产生一定程度上的质疑,但是质疑是暂时的,在瞬息变化的国际局势中,每当我们倍感困惑时,我们不妨拿出那块试金石来比对,明确并坚持自己的发展方向。
  在这里的讨论,并不是要盲目的认定和崇拜。权力必须被制约这是任何权力服务于民的不二选择,但权力制约是否一定要采取三权分立则未必尽然。只要能够确保权为民所用,任何有效的权力制约模式都是可取的。合理而公正的分权,是最经济和高效的。某种政治模式一定具有极强的优越性,凡事基本都是有多大优点就有多大缺点。关键看是不是能符合生产力持续发展的需要。我们永远不可能找到一种完美无缺的政治制度。我们能做的只是选择适合自己的。
  
  参考文献:
  [1]魏海群.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优秀学位论文.
  [2]蓝志勇.从公共管理视角看美国的发展经验和中国面临的挑战.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6(5).
  [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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