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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院反贪局曾查处了某大型国企下属的某酒店主要负责人和客房部经理利用职权,通过篡改旅客入住、退房的纸质、微机记录等方法,瞒报和少报入住客房人数、贪污公款的案件。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方法,原计划通过技术手段采集并固定犯罪嫌疑人保存在计算机硬盘中的数据作为客观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