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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和融合发展,使人力资源要素流动成为常态,由此引发的劳动用工管理及权益保障问题愈加凸显。在"一国两制"背景下,粤港澳三地的劳动用工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探索建立三地"合而不同"的劳资纠纷治理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有利于破解大湾区人才流动障碍、保障人才合法权益、促进湾区长期可持续发展,也是提高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