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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一己私愤,陈女士利用手机短信和网络论坛对老师进行威胁和诽谤。近日,徐汇法院对这起网络侵权案作出判决:被告作为学生家长,对原告的教学活动有意见,不是理智地通过正当途径加以解决,而是以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威胁、诋毁原告,客观上降低了原告作为一名教师的社会评价。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陈女士应连续30日在某育儿论坛发布道歉声明,为原告吕老师恢复名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8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