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当下,我国正朝着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迈进,探索建立积极、有效的基层民主形式有利于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基层民主是政治现代化的基础,文章介绍了基层民主的含义、建设基层民主的意义以及基层民主建设中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在推进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中,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基层民主;民主建设;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从三个不同部分谈到了基层民主建设的问题:一是将基层民主制度更完善作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二是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项制度建设并列,成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容;三是把发展基层民主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论述。可见,党中央对基层民主建设问题极为关注。那么,什么是基层民主?它有何重要意义?其间存在的问题又是什么?下面笔者就这些问题做简要探析。
一、民主与基层民主
一般说来,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即人民管理国家事务。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可以从两个层次上把握民主的涵义。广义上讲,民主是一种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治理中,以尊重人们的平等权利和多数人的意志、利益为原则的制度和机制。狭义上讲,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民主又主要表现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即“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广义民主的含义,指的是各种社会形态下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民主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它适用于国家形态的民主,也适用于非国家形态的民主。现在我们常说的党内民主、企业民主、村民自治、社区民主、学术民主、军事民主等等,同样也是非国家形态的民主,属于广义民主的范畴。
狭义民主的含义,主要揭示的是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以国家形态所表现的民主的特殊本质。列宁说: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有系统地使用暴力的组织。列宁揭示的是民主与国家在本质上的一致性。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既包括国家形态的民主,也包括非国家形态的民主,而注意力是在国家制度上。一定意义而言,民主即为调整利益关系和建立公共管理的竞争机制,民主建设最主要的还是稳定,要有稳定的发展机制,稳定的发展步骤。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稳定的基础已经不是家庭,其传统功能大部分已经被专业组织所取代,而基层组织的自治和组织能力才是现代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我国,所谓基层民主,就是社会基层组织的民主自治,即基层民众广泛行使民主权利,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实现当家做主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效的民主实现形式。基层民主不是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只是社会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民实行直接民主,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增强自身的民主意识,提高自身的民主素质和民主参与能力的一种社会民主实践形式。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民主形式的丰富和发展,有助于推动和促进国家制度层面民主的发展。我国目前已建立起了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最广泛的实践。
二、我国实行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
十七大报告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并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在报告中对发展基层民主作了重要论述,阐明了发展基层民主的重大意义,发展目标的主要领域和基本要求。报告的论述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提出了不少新论断和新要求,为我国今后发展基层民主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
(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成功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建设,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包括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等,有效发挥社会自治功能,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能力和水平,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有力地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范围。事实证明,发展基层民主是提高人民群众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重要平台,是人民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对广大人民群众扩大民主意愿的准确把握
必须看到,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虽然已取得很大进步,但与扩大人民民主包括扩大基层民主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全面做好发展基层民主的工作,扎扎实实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点要落实好以下任务:一是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二是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厂务公开的步伐,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之必需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已取得较大成功。但是,可以预见,没有社会的进一步自治和民主化,没有广大民众广泛的政治参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将很难收到预期的成效。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早已开始,与之相比,我国社会的自制能力仍较落后。社会自制能力不足,民众往往把各种矛盾都指向政府,政府需要对一切社会问题负责。而基层民主建设通过增强社会自制能力,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整合能力的提高。
(四)社会全面转型的需要
改革30年来,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我们要建设一个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国家,民主建设是基本目标之一。实际上,民主制度建设、政治现代化是一项异常艰巨的任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稳定发展,我国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也面临着诸多的,不同以往的新局面,需要更新社会和政治管理的方式和手段。而从基层民主建设入手,可有效地减轻或防止转型期发生剧烈的社会动荡。
三、基层民主建设中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
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诸多成就,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基层民主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基层民主建设对于维护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广大农村,作为生产和生活基本单位的家庭与村级组织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利益关系。如家族关系,各种收费和补贴,集体收益,乡村道路维护,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邻里关系,生老婚丧等。经调查表明,基层民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人民当家做主的意识增强,基层民主建设已稳步推进。但是,有不少问题值得深思:一是广大村民认为民主只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村民自我意识膨胀影响民主政治的推进;三是法律不完备,有法不依与法律监督不力问题严重;四是管理体制不顺,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很难等等。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反映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还很不健全,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协调其机制。故此,笔者提出以下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黑板报,公开栏,夜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学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真正实现当家作主。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直接参与村务管理,集体决定涉及全体村民的重大事项,逐步做到民主选举程序化,民主决策科学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特别是在换届选举期间,要通过各种具体生动的形式把选举搞成进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的学校和课堂。
(二)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的法制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一要切实树立依法办事,恪尽职守,接受监督的观念,工作上突出义务本位,责任至上,使他们认识到手中的行政权力是有限的,是为群众服务的,必须依法行使,并接受人民监督。二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提高民主管理能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带领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努力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
(三)完善法律,杜绝有法不依和法律监督不力的问题
民主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而我国广大农村的法律宣传,普及和法律服务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农民不易得到自己需要的法律文件。有关部门要系统地加大法律宣传,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同时,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应该特别防范家族势力的恶性膨胀和基层选举中的贿选问题;可以适当限制村官任期。城镇社区则需要防范利益集团,包括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特殊利益集团的不法行为,进而,切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总之,扩大基层民主,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是,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坚定不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真正落实。
参考文献:
[1][美]乔·萨托利著,冯克利、阎克文译.民主新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195.
[2]王夫之.读通鉴论[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http://www.people.com.cn/GB/guandian/8213/28144/28154/1904570.html.
关键词:基层民主;民主建设;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从三个不同部分谈到了基层民主建设的问题:一是将基层民主制度更完善作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二是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项制度建设并列,成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容;三是把发展基层民主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论述。可见,党中央对基层民主建设问题极为关注。那么,什么是基层民主?它有何重要意义?其间存在的问题又是什么?下面笔者就这些问题做简要探析。
一、民主与基层民主
一般说来,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即人民管理国家事务。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可以从两个层次上把握民主的涵义。广义上讲,民主是一种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治理中,以尊重人们的平等权利和多数人的意志、利益为原则的制度和机制。狭义上讲,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民主又主要表现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即“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广义民主的含义,指的是各种社会形态下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民主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它适用于国家形态的民主,也适用于非国家形态的民主。现在我们常说的党内民主、企业民主、村民自治、社区民主、学术民主、军事民主等等,同样也是非国家形态的民主,属于广义民主的范畴。
狭义民主的含义,主要揭示的是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以国家形态所表现的民主的特殊本质。列宁说: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有系统地使用暴力的组织。列宁揭示的是民主与国家在本质上的一致性。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既包括国家形态的民主,也包括非国家形态的民主,而注意力是在国家制度上。一定意义而言,民主即为调整利益关系和建立公共管理的竞争机制,民主建设最主要的还是稳定,要有稳定的发展机制,稳定的发展步骤。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稳定的基础已经不是家庭,其传统功能大部分已经被专业组织所取代,而基层组织的自治和组织能力才是现代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我国,所谓基层民主,就是社会基层组织的民主自治,即基层民众广泛行使民主权利,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实现当家做主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效的民主实现形式。基层民主不是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只是社会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民实行直接民主,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增强自身的民主意识,提高自身的民主素质和民主参与能力的一种社会民主实践形式。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民主形式的丰富和发展,有助于推动和促进国家制度层面民主的发展。我国目前已建立起了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最广泛的实践。
二、我国实行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
十七大报告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并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在报告中对发展基层民主作了重要论述,阐明了发展基层民主的重大意义,发展目标的主要领域和基本要求。报告的论述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提出了不少新论断和新要求,为我国今后发展基层民主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
(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成功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建设,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包括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等,有效发挥社会自治功能,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能力和水平,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有力地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范围。事实证明,发展基层民主是提高人民群众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重要平台,是人民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对广大人民群众扩大民主意愿的准确把握
必须看到,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虽然已取得很大进步,但与扩大人民民主包括扩大基层民主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全面做好发展基层民主的工作,扎扎实实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点要落实好以下任务:一是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二是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厂务公开的步伐,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之必需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已取得较大成功。但是,可以预见,没有社会的进一步自治和民主化,没有广大民众广泛的政治参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将很难收到预期的成效。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早已开始,与之相比,我国社会的自制能力仍较落后。社会自制能力不足,民众往往把各种矛盾都指向政府,政府需要对一切社会问题负责。而基层民主建设通过增强社会自制能力,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整合能力的提高。
(四)社会全面转型的需要
改革30年来,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我们要建设一个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国家,民主建设是基本目标之一。实际上,民主制度建设、政治现代化是一项异常艰巨的任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稳定发展,我国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也面临着诸多的,不同以往的新局面,需要更新社会和政治管理的方式和手段。而从基层民主建设入手,可有效地减轻或防止转型期发生剧烈的社会动荡。
三、基层民主建设中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
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诸多成就,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基层民主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基层民主建设对于维护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广大农村,作为生产和生活基本单位的家庭与村级组织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利益关系。如家族关系,各种收费和补贴,集体收益,乡村道路维护,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邻里关系,生老婚丧等。经调查表明,基层民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人民当家做主的意识增强,基层民主建设已稳步推进。但是,有不少问题值得深思:一是广大村民认为民主只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村民自我意识膨胀影响民主政治的推进;三是法律不完备,有法不依与法律监督不力问题严重;四是管理体制不顺,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很难等等。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反映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还很不健全,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协调其机制。故此,笔者提出以下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黑板报,公开栏,夜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学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真正实现当家作主。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直接参与村务管理,集体决定涉及全体村民的重大事项,逐步做到民主选举程序化,民主决策科学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特别是在换届选举期间,要通过各种具体生动的形式把选举搞成进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的学校和课堂。
(二)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的法制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一要切实树立依法办事,恪尽职守,接受监督的观念,工作上突出义务本位,责任至上,使他们认识到手中的行政权力是有限的,是为群众服务的,必须依法行使,并接受人民监督。二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提高民主管理能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带领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努力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
(三)完善法律,杜绝有法不依和法律监督不力的问题
民主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而我国广大农村的法律宣传,普及和法律服务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农民不易得到自己需要的法律文件。有关部门要系统地加大法律宣传,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同时,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应该特别防范家族势力的恶性膨胀和基层选举中的贿选问题;可以适当限制村官任期。城镇社区则需要防范利益集团,包括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特殊利益集团的不法行为,进而,切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总之,扩大基层民主,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是,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坚定不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真正落实。
参考文献:
[1][美]乔·萨托利著,冯克利、阎克文译.民主新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195.
[2]王夫之.读通鉴论[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http://www.people.com.cn/GB/guandian/8213/28144/28154/1904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