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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华苏维埃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分别于1931年冬和1934年春在江西瑞金举行。然而,却少有人注意到“一苏大”曾延长会期,“二苏大”则缩短了会期。至于个中原委,就恐怕更是鲜为人知。
“一苏大”为制定宪法大纲而延长会期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瑞金叶坪召开,一共开了14天。会上正式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本来,“一苏大”预定从是年11月7日开到17日结束,后来怎么会延长三天呢?
事情还得从“一苏大”的准备工作说起。自从共产国际于1929年冬开始,迭次指示中共中央要筹备召开全苏大会。成立苏维埃中央政府以后,中共中央即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宣传动员,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成立全苏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等。在所有的准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项是起草相应的政策、法律文件。这项工作主要由共产国际远东局代劳,而由周恩来、王明、任弼时、沈泽民、刘峻山组成的中共中央苏区委员会讨论定稿。共产国际远东局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劳动法、经济政策、苏区组织法和军事训令等文件。在上海的中共临时中央通过各种秘密渠道,赶在“一苏大”开幕前数月,陆续将这些文稿传送到远在赣南、负责筹备召开“一苏大”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令人心焦的是,直到1931年10月上旬,宪法大纲这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本大法的草案,还没有送到。为此,苏区中央局于10月11日首度电催中共临时中央,请将苏维埃组织法及宪法大纲电告或寄来。10月中旬末期,苏区中央局再度电催中共临时中央,提出“苏维埃组织法及宪法大纲请中央起草电拍”(这时用寄的办法已来不及了)。然而,直到此时,共产国际远东局和临时中央仍然未能拿出宪法大纲草案。中共临时中央只得在11月上旬拍發一个“关于宪法原则要点”的电报给苏区中央局应急。该“要点”最后指出:“望按此原则要点在一苏大会通过,全文即补送上。”
“一苏大”主席团见到上述“宪法原则要点”后,立即于11月13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到会27人),对“宪法原则要点”进行讨论。主席团会议认为,按“要点”的要求行事,不符合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因而不便采纳。于是,议决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宪法起草问题;决定宪法起草委员会由任弼时、王稼祥、毛泽东、周以栗、邓发、张鼎丞、曾山、袁德生、刘建中、梁柏台及7个代表团各推举一名代表,共17人组成;并决定16、17两日上午在主席团办公处开会讨论。由于起草和讨论宪法大纲均需时日,主席团会议便决定大会会期延长三天,并重新安排大会议事日程。
宪法起草委员会立即指定几位委员,在两天内写出宪法大纲初稿。在苏联接受过系统的马列主义教育,又有红色法律研究和司法工作实践经历的梁柏台,责无旁贷地充当了宪法大纲初稿的执笔人。他集中集体智慧,融合“宪法原则要点”精神和革命根据地民主宪政实践经验,并参考苏联宪法,如期写出了宪法大纲初稿。11月16、17两日上午,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办公处两次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并修改宪法大纲初稿,从而形成了提交“一苏大”审议的“宪法大纲草案”。11月18日,主席团召开全体代表大会,听取关于宪法问题的报告,讨论宪法大纲草案。嗣后,一致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一苏大”制定的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是为多数劳苦大众压迫少数剥削者服务的,其任务就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实现和它在全中国的胜利。这样的规定,使得宪法大纲与过去一切为剥削阶级少数人压迫多数劳苦大众服务而制定的法律法令,有着根本不同,属于中国共产党制宪史上的创举。因而,“一苏大”为制定宪法大纲而延长会期,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
“二苏大”因第五次反“围剿”而缩短会期
与“一苏大”延长会期形成对照的,是“二苏大”缩短了会期。
定于1934年1月22日在瑞金沙洲坝临时中央政府大礼堂开幕的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原计划举行15天,于2月5日闭幕。另外安排一天,组织与会的全体代表参加红军烈士纪念塔落成典礼。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月22日,大会开幕(之前举行阅兵典礼)。
1月23日,休会。
1月24日,上午继续休会,下午中央执委会报告。
1月25日,全天中执委继续报告,晚上分组讨论。
1月26日,上午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下午大会讨论。
1月27日,上午大会讨论,下午结论,晚上游艺。
1月28日,上午红军建设报告,下午突击运动报告,晚上分组讨论。
1月29日,全天大会讨论,晚上游艺。
1月30日,上午结论,下午经济建设报告,晚上游艺。
1月31日,全天大会讨论。
2月1日,上午结论,下午苏维埃建设报告,晚上游艺。
2月2日,上午分组讨论,下午大会讨论。
2月3日,上午结论,下午宪法报告,晚上游艺。
2月4日,上午大会讨论,下午结论,晚上分组讨论中央执行委员候选名单。
2月5日,上午通过决议案,选举中央执委;下午闭幕典礼,晚上游艺。
2月6日,红军烈士纪念塔落成典礼。
“二苏大”召开之际,正是蒋介石纠集50万兵力,对中央苏区进行第五次“围剿”,并且镇压了福建事变举事者,可以腾出手来向中央苏区腹地挤压的时候。大会进行到第六天,即1月27日,便得到前方传来的紧急敌情消息,蒋介石已兵分三路向苏区大举进攻。大会主席团据此决定缩短大会开会时间,以便代表们早些回到各地,动员群众对付敌人。1月28日,大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大会工作日程变更的通知》,将缩短会期后的大会日程调整如下:
1月28日,上午红军建设报告;下午2至4时突击运动报告,4至6时大会讨论。
1月29日,上午结论,下午苏维埃经济建设报告,晚上讨论。
1月30日,上午8至10时讨论,10至12时结论;下午苏维埃建设报告;晚上7至9时大会讨论。
1月31日,上午8至10时大会讨论,10至12时结论;下午宪法报告和讨论、结论;晚上各代表团讨论中央执行委员候选名单。
2月1日,上午通过决议;下午改选中执委,闭幕。
2月2日,代表团参加红军烈士纪念塔揭幕典礼。
1月28、29日,前方又传来紧急敌情消息。大会主席团遂决定临时推迟29日下午林伯渠作苏维埃经济建设报告的时间,先由毛泽东主席作关于紧急动员的报告。29日下午1时,毛泽东向大会作报告,其大意为:根据这两天的消息,蒋介石是计划分东、中、西三路向苏区大举进攻。东路由福建沙县,进攻我们的归化、清流、泉上,企图占领石城、瑞金,由蒋鼎文充当总指挥。中路由黎川向我们建宁苏区前进,前昨两天战事极为激烈,他们的目的要占领我们的建宁、广昌与博生,由陈诚充当总指挥。西路由永丰经过荇田、沙溪,企图进攻我们的兴国,由薛岳充当总指挥。我们当前的紧急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争取五次“围剿”的最后粉碎,具体任务是:继续扩大红军;实行赤色戒严;镇压反革命活动;搞好坚壁清野;动员运输队上前线;收集粮食保障红军给养;使一切苏维埃工作配合革命战争。
毛泽东的报告约进行30分钟,“毛主席报告完毕,随即提议,把大会缩短五天,把大会的报告与讨论紧张的进行,经过30、31两日到2月1号就可闭幕”。接着,林伯渠作苏区经济建设报告,历时4小时。
从原定大会日程和调整后的大会日程两相对照,可以看出:(一)“二苏大”的会期实际缩短了四天,而不是五天(有文章称,“二苏大”于1934年1月21日开幕,或许与会期缩短五天,由此上溯有关)。(二)缩短会期后,原定日程的几项主要议程——关于经济建设、苏维埃建设、宪法的三个报告,以及选举中央执行委员,都一一付诸实施,没有缩水。被压缩的是一部分讨论时间和全部游艺时间,达到了会期缩短,而“大会的工作并不妨碍”的效果。(三)调整后的日程安排,精确到以“小时”为单位规定各项议程进行的时间,这显然比原来以“半天”为单位作议程安排,要更紧凑,更有效率,体现了临时中央政府向各级苏维埃发出的“争取工作的速度与质量”的号召精神;也体现了苏区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首先是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的战争彻底胜利的特定要求。
总而言之,无论是“一苏大”会期的延长,还是“二苏大”会期的缩短,都是当年共产党人的务实、创新之举,值得我们回味并借鉴,切不可以一般性事务视之。
责任编辑 梅 宏
“一苏大”为制定宪法大纲而延长会期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瑞金叶坪召开,一共开了14天。会上正式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本来,“一苏大”预定从是年11月7日开到17日结束,后来怎么会延长三天呢?
事情还得从“一苏大”的准备工作说起。自从共产国际于1929年冬开始,迭次指示中共中央要筹备召开全苏大会。成立苏维埃中央政府以后,中共中央即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宣传动员,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成立全苏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等。在所有的准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项是起草相应的政策、法律文件。这项工作主要由共产国际远东局代劳,而由周恩来、王明、任弼时、沈泽民、刘峻山组成的中共中央苏区委员会讨论定稿。共产国际远东局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劳动法、经济政策、苏区组织法和军事训令等文件。在上海的中共临时中央通过各种秘密渠道,赶在“一苏大”开幕前数月,陆续将这些文稿传送到远在赣南、负责筹备召开“一苏大”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令人心焦的是,直到1931年10月上旬,宪法大纲这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本大法的草案,还没有送到。为此,苏区中央局于10月11日首度电催中共临时中央,请将苏维埃组织法及宪法大纲电告或寄来。10月中旬末期,苏区中央局再度电催中共临时中央,提出“苏维埃组织法及宪法大纲请中央起草电拍”(这时用寄的办法已来不及了)。然而,直到此时,共产国际远东局和临时中央仍然未能拿出宪法大纲草案。中共临时中央只得在11月上旬拍發一个“关于宪法原则要点”的电报给苏区中央局应急。该“要点”最后指出:“望按此原则要点在一苏大会通过,全文即补送上。”
“一苏大”主席团见到上述“宪法原则要点”后,立即于11月13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到会27人),对“宪法原则要点”进行讨论。主席团会议认为,按“要点”的要求行事,不符合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因而不便采纳。于是,议决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宪法起草问题;决定宪法起草委员会由任弼时、王稼祥、毛泽东、周以栗、邓发、张鼎丞、曾山、袁德生、刘建中、梁柏台及7个代表团各推举一名代表,共17人组成;并决定16、17两日上午在主席团办公处开会讨论。由于起草和讨论宪法大纲均需时日,主席团会议便决定大会会期延长三天,并重新安排大会议事日程。
宪法起草委员会立即指定几位委员,在两天内写出宪法大纲初稿。在苏联接受过系统的马列主义教育,又有红色法律研究和司法工作实践经历的梁柏台,责无旁贷地充当了宪法大纲初稿的执笔人。他集中集体智慧,融合“宪法原则要点”精神和革命根据地民主宪政实践经验,并参考苏联宪法,如期写出了宪法大纲初稿。11月16、17两日上午,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办公处两次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并修改宪法大纲初稿,从而形成了提交“一苏大”审议的“宪法大纲草案”。11月18日,主席团召开全体代表大会,听取关于宪法问题的报告,讨论宪法大纲草案。嗣后,一致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一苏大”制定的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是为多数劳苦大众压迫少数剥削者服务的,其任务就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实现和它在全中国的胜利。这样的规定,使得宪法大纲与过去一切为剥削阶级少数人压迫多数劳苦大众服务而制定的法律法令,有着根本不同,属于中国共产党制宪史上的创举。因而,“一苏大”为制定宪法大纲而延长会期,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
“二苏大”因第五次反“围剿”而缩短会期
与“一苏大”延长会期形成对照的,是“二苏大”缩短了会期。
定于1934年1月22日在瑞金沙洲坝临时中央政府大礼堂开幕的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原计划举行15天,于2月5日闭幕。另外安排一天,组织与会的全体代表参加红军烈士纪念塔落成典礼。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月22日,大会开幕(之前举行阅兵典礼)。
1月23日,休会。
1月24日,上午继续休会,下午中央执委会报告。
1月25日,全天中执委继续报告,晚上分组讨论。
1月26日,上午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下午大会讨论。
1月27日,上午大会讨论,下午结论,晚上游艺。
1月28日,上午红军建设报告,下午突击运动报告,晚上分组讨论。
1月29日,全天大会讨论,晚上游艺。
1月30日,上午结论,下午经济建设报告,晚上游艺。
1月31日,全天大会讨论。
2月1日,上午结论,下午苏维埃建设报告,晚上游艺。
2月2日,上午分组讨论,下午大会讨论。
2月3日,上午结论,下午宪法报告,晚上游艺。
2月4日,上午大会讨论,下午结论,晚上分组讨论中央执行委员候选名单。
2月5日,上午通过决议案,选举中央执委;下午闭幕典礼,晚上游艺。
2月6日,红军烈士纪念塔落成典礼。
“二苏大”召开之际,正是蒋介石纠集50万兵力,对中央苏区进行第五次“围剿”,并且镇压了福建事变举事者,可以腾出手来向中央苏区腹地挤压的时候。大会进行到第六天,即1月27日,便得到前方传来的紧急敌情消息,蒋介石已兵分三路向苏区大举进攻。大会主席团据此决定缩短大会开会时间,以便代表们早些回到各地,动员群众对付敌人。1月28日,大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大会工作日程变更的通知》,将缩短会期后的大会日程调整如下:
1月28日,上午红军建设报告;下午2至4时突击运动报告,4至6时大会讨论。
1月29日,上午结论,下午苏维埃经济建设报告,晚上讨论。
1月30日,上午8至10时讨论,10至12时结论;下午苏维埃建设报告;晚上7至9时大会讨论。
1月31日,上午8至10时大会讨论,10至12时结论;下午宪法报告和讨论、结论;晚上各代表团讨论中央执行委员候选名单。
2月1日,上午通过决议;下午改选中执委,闭幕。
2月2日,代表团参加红军烈士纪念塔揭幕典礼。
1月28、29日,前方又传来紧急敌情消息。大会主席团遂决定临时推迟29日下午林伯渠作苏维埃经济建设报告的时间,先由毛泽东主席作关于紧急动员的报告。29日下午1时,毛泽东向大会作报告,其大意为:根据这两天的消息,蒋介石是计划分东、中、西三路向苏区大举进攻。东路由福建沙县,进攻我们的归化、清流、泉上,企图占领石城、瑞金,由蒋鼎文充当总指挥。中路由黎川向我们建宁苏区前进,前昨两天战事极为激烈,他们的目的要占领我们的建宁、广昌与博生,由陈诚充当总指挥。西路由永丰经过荇田、沙溪,企图进攻我们的兴国,由薛岳充当总指挥。我们当前的紧急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争取五次“围剿”的最后粉碎,具体任务是:继续扩大红军;实行赤色戒严;镇压反革命活动;搞好坚壁清野;动员运输队上前线;收集粮食保障红军给养;使一切苏维埃工作配合革命战争。
毛泽东的报告约进行30分钟,“毛主席报告完毕,随即提议,把大会缩短五天,把大会的报告与讨论紧张的进行,经过30、31两日到2月1号就可闭幕”。接着,林伯渠作苏区经济建设报告,历时4小时。
从原定大会日程和调整后的大会日程两相对照,可以看出:(一)“二苏大”的会期实际缩短了四天,而不是五天(有文章称,“二苏大”于1934年1月21日开幕,或许与会期缩短五天,由此上溯有关)。(二)缩短会期后,原定日程的几项主要议程——关于经济建设、苏维埃建设、宪法的三个报告,以及选举中央执行委员,都一一付诸实施,没有缩水。被压缩的是一部分讨论时间和全部游艺时间,达到了会期缩短,而“大会的工作并不妨碍”的效果。(三)调整后的日程安排,精确到以“小时”为单位规定各项议程进行的时间,这显然比原来以“半天”为单位作议程安排,要更紧凑,更有效率,体现了临时中央政府向各级苏维埃发出的“争取工作的速度与质量”的号召精神;也体现了苏区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首先是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的战争彻底胜利的特定要求。
总而言之,无论是“一苏大”会期的延长,还是“二苏大”会期的缩短,都是当年共产党人的务实、创新之举,值得我们回味并借鉴,切不可以一般性事务视之。
责任编辑 梅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