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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意大利职业教育认证遵从欧洲质量保证框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颁布了一批职业教育质量认证法令,制定了认证体系的四条指导原则和五项执行标准。伦巴第大区在遵从国家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下,自行设置认证的具体评价指标并开发建立了评级系统,保障了职业教育认证的公信力和可信度,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探索建立职业教育认证制度,大力推动产教融合,更多关注行业企业及学习者需求是意大利职业教育认证给予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意大利;职业教育;认证制度
【中图分类号】G7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20)05-0089-05
【收稿日期】2019-12-06
【基金项目】2017年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状调查及其培养策略研究——以广东开放大学为例”,编号为2017WQNCX227
【作者简介】何宇媚 (1984—),女,广东兴宁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为了保证年轻人的基础通识教育,意大利第53/2003号法律规定:“所有年轻人都有权利与义务在18岁之前,至少要接受12年的教育和培训。”
14岁完成初中教育后学生可以参加州和地区举办的考试,以获得毕业证书进入高中阶段。[1]学生在此进行教育分流,他们可选择普通教育或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供给者(各级职业院校及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必须获得国家相关机构的认证,以提供培训并向学员提供由地区当局颁发的证书。在高中阶段,学生可以选择:五年制课程,其中包括两年的义务教育和三年的教育与培训,这包括提供艺术、古典语言、科学、人文科学、音乐和舞蹈等通识教育的普通高中、技术学校和职业学校;或者是各地区组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学徒计划。
一、意大利职业教育认证的监管框架
(一)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保证参考框架
欧盟理事会于2009年发布了《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保证参考框架》(European Quality Assurance Reference Framework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欧洲质量保证框架是各成员国的参考,敦促各成员国自愿创建符合建议书的国家质量保证框架。欧洲质量保证框架的目标是促进成员国之间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改善,鼓励工人和学生的区域内流动,提高不同继续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之间的透明度,从而促进终身学习。该框架为成员国提供了有用的方法学要素为欧盟各成员国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质量保证过程、质量指标和监控程序,以评估是否已经开展或需要审查提高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质量所需的行动。
(二)意大利本土法律规定
意大利 “提高教育与培训质量” 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現在1997年第196号法律之中,这是关于教育质量的第一个规范性规定。其中第17条“职业培训的重组”指出,在职业培训中职业培训机构必须具备预设要求,以保证为学员提供充分和有效的培训。随后,第13/11/98号总统令规定“培训中心在政府资助下根据区域规划目标开展职业培训活动的先决条件是获得认证”。[2]
2001年,意大利劳动和地区部开发了质量技术参考标准,目的是为职业培训系统中的实施主体引入质量标准。该质量技术参考标准在具体实施中,为2001年第166号部长法令的出台提供了实践依据。2001年第166号部长法令对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事前评估,事前评估采用基于质量标准的专业培训系统,并开发了由监管部分和运作部分组成每个区域的国家监管框架和认证制度。监管部分包含认证的范围(培训、方向)和宏观类型(培训义务、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培训主题;负责主体和验证程序;培训请求认证;认证与ISO质量认证之间的关系;获得认证的程序等。在运作规范部分中,规定了教育培训组织(职业教育供给者)的结构、管理、行政和人力资源必须具备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建立与行业企业对接的能力;获取公共资金支持的能力。
在2002年9月1日的常设对话会议上,国家和地方关于培训中心认证达成统一协议,国家赋予各区域自主权,以建立适合本区域的认证模式,并根据设置的相关标准来使用。从2003年7月1日起,在意大利全国范围内,只有经过认证的专业才能获得公共资金资助,以保证用户获得充分和有效的服务。在认证系统实施初期,劳动部门和地区部门修改了认证形式,以克服某些限制。根据2003年关于职业问题和劳动力市场的另一项法令,各区域必须编制数量适当的并获得认可的认证中心,以便认证中心在本区域范围内对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进行认证。此外,国家战略框架(Quadro Strategico Nazionale)积极支持教育机构重塑教育质量文化,强调了教育质量的重要性,重申“认证培训机构必须朝着关注发展教育质量的方向,使各类职业教育供给者在满足国家对教育质量的最低要求上进行特色发展,避免各区域认证系统中的认证分散,确保有效地开发市场”。
在建立国家战略框架后,意大利国家以及大区纷纷建立了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起草新的国家认证体系,该体系于2008年3月在“州—地区”会议上获得批准,规定了教育与培训服务质量新认证体系的最低标准。该体系是在2001年第166号部长法令的基础上确定的一套新的质量标准,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同质教育与培训服务的最低水平,目的是避免区域培训认证的分散和为学员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在2008年“州—地区协定”获得批准后,大多数大区都相应修订了认证程序。[3]
二、意大利职业教育认证原则、标准与程序伦巴第大区认证系统在国家标准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色进行了创新和重组,认证系统向新参与者开放,使他们能够获得公共资金,前提条件是他们符合认证的质量标准。伦巴第大区认证制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一个阶段到下一阶段的过渡主要是通过微调区域一级设计的参考框架来实现的,以不断改进认证制度。 (一)指导原则
新的认证模式基于一些指导原则,分别是以下四条原则:终身学习、需求验证、质量监控、协同效应,这些原则构成了认证体系的支柱。
1 终身学习
培训的特殊性不应该根据标准化的路径来定义,而必须与个人的不同生命阶段相对应,也与个人在正式或非正式背景下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相对应。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保证个人终身获得技能发展的权利,而无关个人的具体年龄、职业地位、性别等。这条指导原则保障了在区域层面满足用户的特定需求。
2 需求验证
与认证系统的可持续性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使用简化程序所提供的培训资金,对培训进行实际控制,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来验证真正需求,以此保证信息透明度。
3 质量监控
为了确保培训的持续改进,从原先仅在特定时刻的定期监测模式转向持续监测模式,以便覆盖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整个“生命”周期,即在实施课程培训期间进行监控。该原则强调,认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认证只是一种工具,在培训的所有阶段,所有不同的人力、组织、管理资源都伴随培训而发展。
4 协同效应
即认证制度必须与本区域一级执行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相关的其他管理和控制工具相结合,该原则旨在重申,认证的作用并不仅仅限于对教育机构提供公共利益培训服务能力和可靠性进行内部审计,还包括将负责管理和监测本区域的所有活动结合、协同管理。
(二)认证标准
意大利职工职业培训发展研究所(Institut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raining of Workers,ISFOL)与社会伙伴组织合作在国家层面制定了总的认证标准,2009年1月政府在其机关刊物第18号上发布了新的认证“政策路线”,由各地区进行解释和实施,此外,各区域还应详细规定后勤设备、指标、指标赋值和定期核查的认证要求。这些政策方针基于上述四项总体指导原则,然后将指导原则划分为五个主要标准,每个标准都有若干要求和操作指示:标准A项涉及职业教育供给者的基础设施先决条件、后勤和其他资源;标准B项为财务和经济可信度;标准C项涉及专业资源和管理能力;标准D项涉及活动的效率和有效性;标准E项是职业教育供给者与本区域的合作关系。
要获得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必须证明其符合以下要求:关于法律和财务要求,申请人须出示其法律表格,提供有关其股本、组织章程及无刑事犯罪证明;在质量管理方面,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其内部质量管理系统的信息,许多地区已采用ISO 9001:2000体系作为认证的前提条件。在伦巴第大区,所有希望获得认证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都需要先获得ISO认证;申请人必须通过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建筑物、训练场地、技术工具和电脑、资讯标志和运作时间来证明其管理能力;申请者必须通过提交财务会计文件和机构的责任证明及偿债能力证明书,以证明其经济可靠性;必须通过提供其所雇用工作人员的信息来证明是否具备适当的专业技能;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应通过举证在各自工作领域的正式合作协议来证明与本区域的行业企业紧密合作与对接关系。[4]
(三)认证程序
在进行职业教育活动之前,伦巴第地区的职业教育提供者需要申请认证,该地区认证分为两种,即临时认证和最终认证。伦巴第地区创建了两个专门的网站,一个用于提供关于伦巴第职业教育系统的认证过程和所有必要信息文档,另一个用于提供在评级系统经过认证的职业教育机构,具体认证规则可在线获取。
认证过程的各个步骤可归纳如下:首先是职业教育提供者提交认证申请;接到申请后,伦巴第地区检查员会前往职业教育提供者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有教育与培训设施进行现场验证;在确认该职业教育提供者符合地区要求后,在认证中心列表中進行在线发布。整个申请过程可以通过提交电子认证文件在线完成,职业教育提供者通过信息系统申请认证, 30天后,申请人将收到对其请求的回复,在接下来的60天内,该地区保留进行检查文件和现场核查的权力。认证必须每年更新,并保存各类认证文档材料。
如果申请者不符合所有认证要求,或者是在其中一个实地考察后整改要求未到位的情况下,认证将暂停一年,在此期间职业教育提供者将不允许提供教育与培训服务。如果一年后所有要求都已符合并整改到位,则认证再次生效。如果在一年后仍未达到要求,提供者需要重新再次申请认证,认证最长期限为五年。
三、伦巴第大区职业教育认证评级系统
评级系统是伦巴第大区总体战略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区域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评级排名系统于2006年进行试点,2007年开始在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中使用。评级排名的目标是从不同的角度衡量每个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的相对位置,与整个获得认证的提供者群体进行比较。
(一)评级系统指标设定
由于排名是由认证系统产生的,因此它与认证指标基本一致,但又被进一步扩展细化。评级系统整体下设两个一级评价指标分别为:评估摘要指标和认证摘要指标;两个一级指标下又分别设置七个二级评价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又分别具有不同的评价“参数”,具体见表1。
在申请认证机构经济和金融可靠性方面,认证要求有银行出具的关于偿付能力的声明,申请认证机构股本不低于25 000欧元。此外,评级体系还包括以下指标:股东权益变动(衡量净资产与上年相比的变化);财务收费的发生率(衡量财务成本侵蚀总收入的程度);当前可用性指数(衡量流动资产,使运营商能够偿还其短期债务的程度)。评级排名系统还监测以下与效率有关的指标,这些指标仅在伦巴第大区适用:成功率、就业率一致性、特征管理效率等,评级系统中还加入了其他创新要素,如包括职业教育提供者的国际网络指标,该指标衡量其与国际伙伴合作办学关系及其与国外企业合作实习就业等方面信息。
(二)评级系统的指标赋值 评级系统每三个月完成一次计算每个培训提供者的自身排名,并在年末重新计算排名。这便于学习者和社会、合作伙伴及时了解职业教育提供者的实时表现,也为社会大众提供了可视化分析,评级排名系统指出了职业教育提供者的优点和缺点。排名评估是通过使用提供者在两个主要宏观领域中获得的结果来计算得出的:一是评估摘要指标,具体有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效率的衡量取决于财务报告中学习人员的数量,以及预计参加特定培训的学习者人数;根据学生在满意度调查表中表达的意见评估该课程计划的有效性,数据来自伦巴第地区提供的标准化问卷,由培训提供者分发,将结果直接输入该地区的监测网络;学生对其就业情况的意见是用于评估该计划有效性的另一个指标,通常情况下,伦巴第地区将在完成该计划后致电人员,以核实他们的就业情况。二是认证摘要指标,这些涉及培训地点的技术设备和后勤,提供者组织的财务状况,教育机构教师源的专业能力以及与本区域行业企业的合作关系的指标;如评估教师和培训师的专业能力;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与本区域合作对接关系是根据正式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的数量来衡量的。
每个指标是子指标总和的结果,按比例权重分为百分比,属于评估摘要指标(A)为65%,属于认证摘要指标(B)为35%,两个指标综合总评估为100%。此外,伦巴第评级排名系统还引入了许多其他要素,其中一些是获得认证的强制性要求。
(三)评级系统的影响
评级排名认证系统对伦巴第大区的职业教育供给者的数量和质量产生了巨大影响,如在认证的过渡期间,通过认可的职业教育供给者的数量明显减少,从原有1739家减少到945家,减少了大约45%。评级系统改变了培训提供方法,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对于职业教育供给者的生存至关重要。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伦巴第大区已经开始与米兰大学(UNIVERSITA degli Studi di Milano)和比科卡大学(UNIVERSITA DI MILANO BICOCCA)合作,通过在大学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确定认证系统的各类指标和赋值。两所大学使用不同的方法独立地绘制相同的数据,以评估提供培训的能力和质量。评估结果将用于确定指标并将其列入评估报告,通过这种方式,职业教育提供者第三方评估结果的独立性得到保障,并形成一组根据质量排名的职业教育供给者名单。
四、思考与启示
(一)教育认证为职教发展保驾护航
2019年国家各部门相继发布一系列重要文件力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的要求,明确了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建设和办学质量监督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此,必须加快探索建立职业教育认证制度。
意大利在欧洲质量保证框架之下,以国家统一标准为最低要求,给予地方政府自主发展的权利,地区政府可以根据地区或当地需求增加或扩大标准,由地区政府来评估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商是否满足这些要求,区域对质量框架的解释和实施方式也有细微不同。[5]通过确定表现最佳的职业教育供给者并引入评级排名系统,伦巴第大区推动加强职业教育供给者之间的竞争。伦巴第地区每年都会核实培训机构是否继续符合标准,为申请人提供指南和技术支持。以上举措对我国开展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具有有益的启示。在顶层设计上,建议国家应以人为本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系统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认证制度,将教育质量认证设置为强制要求,以此保障我国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培育并发展第三方组织,使其具备承接政府购买认证服务的能力,为职业教育认证提供多元、优质且公平公正的认证服务。在具体的认证程序和认证指标设置中,加强与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家的合作,在充分调研和科学严谨的论证基础上,研究设计符合我国职业教育要求的认证标准及指标。
(二)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的工作重心
近几年,国家非常注重推动职业院校的产教融合,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見》中就明确要求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特别是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公布后,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产生标志着我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进入了实质化进程。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就必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是职业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选择。意大利国家层面的五项认证标准之一是“职业教育供给者与本区域的合作关系”,同样,伦巴第大区在职业教育认证的“协同效应”的指导原则下,在评级系统中,分设了具体的评价排名指标,也特别指出“与本区域的紧密合作”,要求各类职业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举证正式合作协议来证明本校(机构)与所在区域的行业企业进行了深度、有效、精准合作。此评价指标的设置,能有效促进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开发、教材建设等方面协同本区域行业企业,从而实现职业教育精准对接产业需求,契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基于伦巴第大区职业教育认证的经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的工作重点。
(三)社会需求是职业院校改革的动因
在认证过程中,需求分析的过程是确保高质量教育服务和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关键,意大利所有申请认证的职业教育机构必须有一名需求分析专家。在教育认证中,有意引导职业教育供给者将工作中心转移到更好地承接劳动力市场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并制定实施符合当地情况的发展战略。近年来,意大利职工职业培训发展研究所进行的调查证实,经过认证的培训中心越来越多地采用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学习者需求为目标的组织管理模式。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产业与教育连接的需求整合是职业教育生存发展的价值所在。应鼓励各级职业院校回归教育初心,更加关注行业企业及学习者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在对“双高院校”建设要求中,将重点从评估和审查程序转移到更加注重教育教学过程和学习者成果产出,以更好姿态和更高能力,适应扩招百万不同群体学生的需求。要求各职业院校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在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基础上定期审查并监控评估学生学习成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将质量管理作为常态性工作循环往复地进行,实现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Gatt, Suzanne Faurschou, Kim. Implementing the European Quality Assurance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EQAVET) at National Level: Some Insights from the PEN Leonardo Project[J].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Research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关键词】意大利;职业教育;认证制度
【中图分类号】G7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20)05-0089-05
【收稿日期】2019-12-06
【基金项目】2017年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状调查及其培养策略研究——以广东开放大学为例”,编号为2017WQNCX227
【作者简介】何宇媚 (1984—),女,广东兴宁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为了保证年轻人的基础通识教育,意大利第53/2003号法律规定:“所有年轻人都有权利与义务在18岁之前,至少要接受12年的教育和培训。”
14岁完成初中教育后学生可以参加州和地区举办的考试,以获得毕业证书进入高中阶段。[1]学生在此进行教育分流,他们可选择普通教育或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供给者(各级职业院校及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必须获得国家相关机构的认证,以提供培训并向学员提供由地区当局颁发的证书。在高中阶段,学生可以选择:五年制课程,其中包括两年的义务教育和三年的教育与培训,这包括提供艺术、古典语言、科学、人文科学、音乐和舞蹈等通识教育的普通高中、技术学校和职业学校;或者是各地区组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学徒计划。
一、意大利职业教育认证的监管框架
(一)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保证参考框架
欧盟理事会于2009年发布了《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保证参考框架》(European Quality Assurance Reference Framework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欧洲质量保证框架是各成员国的参考,敦促各成员国自愿创建符合建议书的国家质量保证框架。欧洲质量保证框架的目标是促进成员国之间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改善,鼓励工人和学生的区域内流动,提高不同继续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之间的透明度,从而促进终身学习。该框架为成员国提供了有用的方法学要素为欧盟各成员国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质量保证过程、质量指标和监控程序,以评估是否已经开展或需要审查提高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质量所需的行动。
(二)意大利本土法律规定
意大利 “提高教育与培训质量” 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現在1997年第196号法律之中,这是关于教育质量的第一个规范性规定。其中第17条“职业培训的重组”指出,在职业培训中职业培训机构必须具备预设要求,以保证为学员提供充分和有效的培训。随后,第13/11/98号总统令规定“培训中心在政府资助下根据区域规划目标开展职业培训活动的先决条件是获得认证”。[2]
2001年,意大利劳动和地区部开发了质量技术参考标准,目的是为职业培训系统中的实施主体引入质量标准。该质量技术参考标准在具体实施中,为2001年第166号部长法令的出台提供了实践依据。2001年第166号部长法令对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事前评估,事前评估采用基于质量标准的专业培训系统,并开发了由监管部分和运作部分组成每个区域的国家监管框架和认证制度。监管部分包含认证的范围(培训、方向)和宏观类型(培训义务、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培训主题;负责主体和验证程序;培训请求认证;认证与ISO质量认证之间的关系;获得认证的程序等。在运作规范部分中,规定了教育培训组织(职业教育供给者)的结构、管理、行政和人力资源必须具备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建立与行业企业对接的能力;获取公共资金支持的能力。
在2002年9月1日的常设对话会议上,国家和地方关于培训中心认证达成统一协议,国家赋予各区域自主权,以建立适合本区域的认证模式,并根据设置的相关标准来使用。从2003年7月1日起,在意大利全国范围内,只有经过认证的专业才能获得公共资金资助,以保证用户获得充分和有效的服务。在认证系统实施初期,劳动部门和地区部门修改了认证形式,以克服某些限制。根据2003年关于职业问题和劳动力市场的另一项法令,各区域必须编制数量适当的并获得认可的认证中心,以便认证中心在本区域范围内对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进行认证。此外,国家战略框架(Quadro Strategico Nazionale)积极支持教育机构重塑教育质量文化,强调了教育质量的重要性,重申“认证培训机构必须朝着关注发展教育质量的方向,使各类职业教育供给者在满足国家对教育质量的最低要求上进行特色发展,避免各区域认证系统中的认证分散,确保有效地开发市场”。
在建立国家战略框架后,意大利国家以及大区纷纷建立了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起草新的国家认证体系,该体系于2008年3月在“州—地区”会议上获得批准,规定了教育与培训服务质量新认证体系的最低标准。该体系是在2001年第166号部长法令的基础上确定的一套新的质量标准,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同质教育与培训服务的最低水平,目的是避免区域培训认证的分散和为学员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在2008年“州—地区协定”获得批准后,大多数大区都相应修订了认证程序。[3]
二、意大利职业教育认证原则、标准与程序伦巴第大区认证系统在国家标准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色进行了创新和重组,认证系统向新参与者开放,使他们能够获得公共资金,前提条件是他们符合认证的质量标准。伦巴第大区认证制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一个阶段到下一阶段的过渡主要是通过微调区域一级设计的参考框架来实现的,以不断改进认证制度。 (一)指导原则
新的认证模式基于一些指导原则,分别是以下四条原则:终身学习、需求验证、质量监控、协同效应,这些原则构成了认证体系的支柱。
1 终身学习
培训的特殊性不应该根据标准化的路径来定义,而必须与个人的不同生命阶段相对应,也与个人在正式或非正式背景下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相对应。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保证个人终身获得技能发展的权利,而无关个人的具体年龄、职业地位、性别等。这条指导原则保障了在区域层面满足用户的特定需求。
2 需求验证
与认证系统的可持续性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使用简化程序所提供的培训资金,对培训进行实际控制,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来验证真正需求,以此保证信息透明度。
3 质量监控
为了确保培训的持续改进,从原先仅在特定时刻的定期监测模式转向持续监测模式,以便覆盖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整个“生命”周期,即在实施课程培训期间进行监控。该原则强调,认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认证只是一种工具,在培训的所有阶段,所有不同的人力、组织、管理资源都伴随培训而发展。
4 协同效应
即认证制度必须与本区域一级执行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相关的其他管理和控制工具相结合,该原则旨在重申,认证的作用并不仅仅限于对教育机构提供公共利益培训服务能力和可靠性进行内部审计,还包括将负责管理和监测本区域的所有活动结合、协同管理。
(二)认证标准
意大利职工职业培训发展研究所(Institut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raining of Workers,ISFOL)与社会伙伴组织合作在国家层面制定了总的认证标准,2009年1月政府在其机关刊物第18号上发布了新的认证“政策路线”,由各地区进行解释和实施,此外,各区域还应详细规定后勤设备、指标、指标赋值和定期核查的认证要求。这些政策方针基于上述四项总体指导原则,然后将指导原则划分为五个主要标准,每个标准都有若干要求和操作指示:标准A项涉及职业教育供给者的基础设施先决条件、后勤和其他资源;标准B项为财务和经济可信度;标准C项涉及专业资源和管理能力;标准D项涉及活动的效率和有效性;标准E项是职业教育供给者与本区域的合作关系。
要获得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必须证明其符合以下要求:关于法律和财务要求,申请人须出示其法律表格,提供有关其股本、组织章程及无刑事犯罪证明;在质量管理方面,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其内部质量管理系统的信息,许多地区已采用ISO 9001:2000体系作为认证的前提条件。在伦巴第大区,所有希望获得认证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都需要先获得ISO认证;申请人必须通过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建筑物、训练场地、技术工具和电脑、资讯标志和运作时间来证明其管理能力;申请者必须通过提交财务会计文件和机构的责任证明及偿债能力证明书,以证明其经济可靠性;必须通过提供其所雇用工作人员的信息来证明是否具备适当的专业技能;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应通过举证在各自工作领域的正式合作协议来证明与本区域的行业企业紧密合作与对接关系。[4]
(三)认证程序
在进行职业教育活动之前,伦巴第地区的职业教育提供者需要申请认证,该地区认证分为两种,即临时认证和最终认证。伦巴第地区创建了两个专门的网站,一个用于提供关于伦巴第职业教育系统的认证过程和所有必要信息文档,另一个用于提供在评级系统经过认证的职业教育机构,具体认证规则可在线获取。
认证过程的各个步骤可归纳如下:首先是职业教育提供者提交认证申请;接到申请后,伦巴第地区检查员会前往职业教育提供者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有教育与培训设施进行现场验证;在确认该职业教育提供者符合地区要求后,在认证中心列表中進行在线发布。整个申请过程可以通过提交电子认证文件在线完成,职业教育提供者通过信息系统申请认证, 30天后,申请人将收到对其请求的回复,在接下来的60天内,该地区保留进行检查文件和现场核查的权力。认证必须每年更新,并保存各类认证文档材料。
如果申请者不符合所有认证要求,或者是在其中一个实地考察后整改要求未到位的情况下,认证将暂停一年,在此期间职业教育提供者将不允许提供教育与培训服务。如果一年后所有要求都已符合并整改到位,则认证再次生效。如果在一年后仍未达到要求,提供者需要重新再次申请认证,认证最长期限为五年。
三、伦巴第大区职业教育认证评级系统
评级系统是伦巴第大区总体战略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区域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评级排名系统于2006年进行试点,2007年开始在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中使用。评级排名的目标是从不同的角度衡量每个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的相对位置,与整个获得认证的提供者群体进行比较。
(一)评级系统指标设定
由于排名是由认证系统产生的,因此它与认证指标基本一致,但又被进一步扩展细化。评级系统整体下设两个一级评价指标分别为:评估摘要指标和认证摘要指标;两个一级指标下又分别设置七个二级评价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又分别具有不同的评价“参数”,具体见表1。
在申请认证机构经济和金融可靠性方面,认证要求有银行出具的关于偿付能力的声明,申请认证机构股本不低于25 000欧元。此外,评级体系还包括以下指标:股东权益变动(衡量净资产与上年相比的变化);财务收费的发生率(衡量财务成本侵蚀总收入的程度);当前可用性指数(衡量流动资产,使运营商能够偿还其短期债务的程度)。评级排名系统还监测以下与效率有关的指标,这些指标仅在伦巴第大区适用:成功率、就业率一致性、特征管理效率等,评级系统中还加入了其他创新要素,如包括职业教育提供者的国际网络指标,该指标衡量其与国际伙伴合作办学关系及其与国外企业合作实习就业等方面信息。
(二)评级系统的指标赋值 评级系统每三个月完成一次计算每个培训提供者的自身排名,并在年末重新计算排名。这便于学习者和社会、合作伙伴及时了解职业教育提供者的实时表现,也为社会大众提供了可视化分析,评级排名系统指出了职业教育提供者的优点和缺点。排名评估是通过使用提供者在两个主要宏观领域中获得的结果来计算得出的:一是评估摘要指标,具体有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效率的衡量取决于财务报告中学习人员的数量,以及预计参加特定培训的学习者人数;根据学生在满意度调查表中表达的意见评估该课程计划的有效性,数据来自伦巴第地区提供的标准化问卷,由培训提供者分发,将结果直接输入该地区的监测网络;学生对其就业情况的意见是用于评估该计划有效性的另一个指标,通常情况下,伦巴第地区将在完成该计划后致电人员,以核实他们的就业情况。二是认证摘要指标,这些涉及培训地点的技术设备和后勤,提供者组织的财务状况,教育机构教师源的专业能力以及与本区域行业企业的合作关系的指标;如评估教师和培训师的专业能力;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与本区域合作对接关系是根据正式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的数量来衡量的。
每个指标是子指标总和的结果,按比例权重分为百分比,属于评估摘要指标(A)为65%,属于认证摘要指标(B)为35%,两个指标综合总评估为100%。此外,伦巴第评级排名系统还引入了许多其他要素,其中一些是获得认证的强制性要求。
(三)评级系统的影响
评级排名认证系统对伦巴第大区的职业教育供给者的数量和质量产生了巨大影响,如在认证的过渡期间,通过认可的职业教育供给者的数量明显减少,从原有1739家减少到945家,减少了大约45%。评级系统改变了培训提供方法,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对于职业教育供给者的生存至关重要。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伦巴第大区已经开始与米兰大学(UNIVERSITA degli Studi di Milano)和比科卡大学(UNIVERSITA DI MILANO BICOCCA)合作,通过在大学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确定认证系统的各类指标和赋值。两所大学使用不同的方法独立地绘制相同的数据,以评估提供培训的能力和质量。评估结果将用于确定指标并将其列入评估报告,通过这种方式,职业教育提供者第三方评估结果的独立性得到保障,并形成一组根据质量排名的职业教育供给者名单。
四、思考与启示
(一)教育认证为职教发展保驾护航
2019年国家各部门相继发布一系列重要文件力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的要求,明确了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建设和办学质量监督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此,必须加快探索建立职业教育认证制度。
意大利在欧洲质量保证框架之下,以国家统一标准为最低要求,给予地方政府自主发展的权利,地区政府可以根据地区或当地需求增加或扩大标准,由地区政府来评估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商是否满足这些要求,区域对质量框架的解释和实施方式也有细微不同。[5]通过确定表现最佳的职业教育供给者并引入评级排名系统,伦巴第大区推动加强职业教育供给者之间的竞争。伦巴第地区每年都会核实培训机构是否继续符合标准,为申请人提供指南和技术支持。以上举措对我国开展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具有有益的启示。在顶层设计上,建议国家应以人为本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系统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认证制度,将教育质量认证设置为强制要求,以此保障我国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培育并发展第三方组织,使其具备承接政府购买认证服务的能力,为职业教育认证提供多元、优质且公平公正的认证服务。在具体的认证程序和认证指标设置中,加强与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家的合作,在充分调研和科学严谨的论证基础上,研究设计符合我国职业教育要求的认证标准及指标。
(二)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的工作重心
近几年,国家非常注重推动职业院校的产教融合,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見》中就明确要求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特别是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公布后,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产生标志着我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进入了实质化进程。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就必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是职业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选择。意大利国家层面的五项认证标准之一是“职业教育供给者与本区域的合作关系”,同样,伦巴第大区在职业教育认证的“协同效应”的指导原则下,在评级系统中,分设了具体的评价排名指标,也特别指出“与本区域的紧密合作”,要求各类职业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举证正式合作协议来证明本校(机构)与所在区域的行业企业进行了深度、有效、精准合作。此评价指标的设置,能有效促进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开发、教材建设等方面协同本区域行业企业,从而实现职业教育精准对接产业需求,契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基于伦巴第大区职业教育认证的经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的工作重点。
(三)社会需求是职业院校改革的动因
在认证过程中,需求分析的过程是确保高质量教育服务和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关键,意大利所有申请认证的职业教育机构必须有一名需求分析专家。在教育认证中,有意引导职业教育供给者将工作中心转移到更好地承接劳动力市场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并制定实施符合当地情况的发展战略。近年来,意大利职工职业培训发展研究所进行的调查证实,经过认证的培训中心越来越多地采用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学习者需求为目标的组织管理模式。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产业与教育连接的需求整合是职业教育生存发展的价值所在。应鼓励各级职业院校回归教育初心,更加关注行业企业及学习者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在对“双高院校”建设要求中,将重点从评估和审查程序转移到更加注重教育教学过程和学习者成果产出,以更好姿态和更高能力,适应扩招百万不同群体学生的需求。要求各职业院校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在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基础上定期审查并监控评估学生学习成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将质量管理作为常态性工作循环往复地进行,实现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Gatt, Suzanne Faurschou, Kim. Implementing the European Quality Assurance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EQAVET) at National Level: Some Insights from the PEN Leonardo Project[J].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Research in Vocation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