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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太在《南京理工大学学报》2013年01期撰文指出,生态科技对生态文明具有强大的支撑性。生态科技发展的前提是改革科技体制,健全市场体制以确保市场对生态科技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从而实现六大转变:(一)公益性科研院所从事业单位向非盈利组织转变。非盈利组织往往被视为是在政府和市场失灵之后的辅助性衍生物。发展非盈利院所,有助于提高生态科技产品的质量,提高政府科技投资的效率。(二)应用性院所从政院(校)合一向现代院所制度转变。现代院所虽然设定了发展科技等社会目标,履行其公共责任,但它具有“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特点,明显优于政院(校)合一制度。(三)人才管理从传统制度向人才资源管理制度转变。制订适应生态文明发展的人才规划,调动各种教育力量,培养造就一支由生态人才、技术推广人才、企业家和科技骨干组成的高素质的生态科技队伍。(四)宏观科技管理从“九龙治水”模式转向国家科技委员会统筹管理。重建的国家科委,按照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人才培养与使用、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解决国有科技力量分散、课题小、重复、生态科技资源浪费的问题,逐步建立以重点生态科技机构为主体、力量集中、机构精干、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竞争合作的生态科技体系。(五)资源配置从小而散向重点项目、核心生态技术支持转变。要实行政策倾斜,从对科技的全面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向重点和瓶颈的生态科技的优惠转变;设备、人才等优质资源配置倾斜于优势学科、重点院校和重点课题。(六)项目分配从“小范围”向“大市场”和“大社会”转变。政府通过项目配置引导院所服务于国家的战略目标,学科设置突出前瞻性、交叉性、高起点,根据学科发展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