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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担保物权时,如何确定各担保物权的顺位?本文在分析了担保物权并存的特征和顺位原理后,可以指出:确定担保物权顺位应当以公示公信为基本原则,遵守转担保物权优先于原担保物权规则、直接占有优先规则和善意第三人担保物权优先规则;其中,公示公信原则统领各规则,规则以各自的适用范围为限发挥指导作用,形成一个顺位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