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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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破解长三角港口群治理“碎片化”难题,实现港口群整体性治理成为推进长三角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阶段,在府际关系视域下长三角港口群的治理“碎片化”问题突出表现为治理格局的“分割化”、治理主体的“两元化”、治理机制的“权宜化”和治理信息的“孤岛化”。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根据整体性治理的内在要求,加强府际合作,形成伙伴型府际关系。具体来看,要注重区域行政协调,发挥现有区域合作行政机构的积极作用;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治的治理格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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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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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晨光计划”项目“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港口群协调发展的动力机制与治理模式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19CG5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区域港口一体化的形成机制与治理模式研究”(18YJCZH255),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两个面向’背景下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端服务能力取得新突破的制度供给问题研究”(2019BGL009),国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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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破解长三角港口群治理“碎片化”难题,实现港口群整体性治理成为推进长三角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阶段,在府际关系视域下长三角港口群的治理“碎片化”问题突出表现为治理格局的“分割化”、治理主体的“两元化”、治理机制的“权宜化”和治理信息的“孤岛化”。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根据整体性治理的内在要求,加强府际合作,形成伙伴型府际关系。具体来看,要注重区域行政协调,发挥现有区域合作行政机构的积极作用;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治的治理格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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