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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机警的高速增长,使我国连续四年GDP以10%以上的速度运行,并继续保持高增长、低通胀趋势。这种避免了大起大落的持续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是改革开放以来所未有的。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增加、消费趋旺、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就业基本稳定,特别是连续增长了数年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状况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消费水平持续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居民消费率下降到历史最低点,教育住房医疗开支持续走高,严重抑制百姓消费;
2006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同比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增速比上年加快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同比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增速比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
2006年,在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消费支出也全面增加。1~9月,城镇居民人均总支出883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1—9月,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人均16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5%。2006年,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将由上年的36.7%降至35.6%,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将由上年的45.5%降至44.2%。城乡居民储蓄意念增强,居民存款继续增加。截至2006年末,全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15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544亿元。
但是,居民消费也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制约消费增长。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走低。农村消费环境差,消费安全问题严重。很多农村地区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落后,许多农村市场秩序混乱,大有成为假冒伪劣倾销地之虞。居民消费率(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消费部分占整个GDP的比重)下降到历史最低点,一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二是由于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低、增长慢,尤其是广大农民和农民工收入偏低。教育住房医疗开支持续走高,严重抑制了百姓消费。
2007年,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须努力增加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居民后顾之忧,提高消费水平;加强小城镇建设,拓宽农村居民消费空间;减轻居民教育、医疗支出负担;促进热点消费健康发展;完善并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就业与再就业形势
·就业形势较为平稳,民营经济成为就业增长主渠道;
·农民工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就业紧张与就业结构性短缺并存。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更加突出;
2006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184万人,而年初预定目标为90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上年末回落0.1个百分点。
2006年,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特点表现为:劳动力供求继续增长,但增幅低于上年同期。2006年前三季度lOO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2%、32.6%和65.2%,无论总量还是结构,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居主体地位。企业用人需求难,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极小。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用人需求占77.4%,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为大。企业的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备;社会保障方面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等等。
2007年,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就要求全国有关试点城市把城乡劳动力资源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实现开发就业;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建立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为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村劳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失业人员占求职人员的比重有所下降,但青年失业人员有所增加。劳动力市场中,高技能人才依然供不应求。
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当前,统筹城乡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是本地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的主要制度性障碍;外来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转移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具动者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发展状况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总体运行态势良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水平有所提高,按时足额发放;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农村合作医疗等得到进一步完善;
·“看病难、看病贵”第一次成为最突出的社会问题,养老保险问题依然倍受关注;
1.社会保险。2006年,继续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的重点。1~9月,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242万人、14966万人、9447万人和614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55万人、1183万人、969万人和738万人,分别达到年度目标的98.6%、99.8%、105%和116%。9月份,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1001万人,达到年度目标的101.9%,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30万人。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继续扩大,总体运行态势良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也进一步加强。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征缴收入继续增长。参保人数中,在职职工14197万人,比上年底增长8.2%;离退休人员404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5.6%;参保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赡养比为3.51:1,比上年同期的3.47:1略有上升。比上年末的3.O:1上升了17%。2006年1~9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626亿元,同比增长20.1%;非征缴收入409亿元(主要为财政补贴),同比下降10.5%。连续三年保持了征缴收入总体上大于支出的势头。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各地加快了补发历史拖欠的工作进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得以调整,主要包括: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标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扩大做实个 人账户的试点范围。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6年,以解决城镇从业人员参保难点问题和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方式为重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6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18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农民工参保专项扩面行动成效显著。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达到184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100多万人,参加大病统筹、劳务工医疗保险等保障方式的700多万人),是上年末人数的3.8倍,实现了年度预期目标的92%。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占全部参保人数的7.5%。
4.工伤保险。2006年,工伤保险继续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地区、以高风险的煤炭和建筑等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大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基金整体运行平稳。全国有61.7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也已达2245万人,占同期全部参保人数的23.8%,提前实现了覆盖2000万农民工的全年目标。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因农村养老保险费是在每年年底按当年纯收入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缴纳的,故2005年的数据基本反映了2006年的状况。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的190多个县级单位(比上年增加13个)、2600多个乡镇(比上年下降2.2%)等开展了农保工作。年末累计参保人数5400多万人,比2004年上升了1.2%,参保人数在1998年以来首次出现回升。截至2005年底,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总额为310亿元,比上年增长8.8%;人均账户积累额为570元,比上年增长7.5%。2005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市还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通过定额缴费补贴或者贴息的办法补贴参保农民,提高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补助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补助也相应增加到20元。截至2006年6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1399个,比上年末增长106.3%,占全国总数的48.9%,提前半年实现了试点县(市、区)达到全国总数40%的全年目标;覆盖农业人口4.95亿,比上年末增长109.7%,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5.8%;有3.96亿人参加了合作医疗,比上年末增加2.17亿人,增幅为121.2%;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占试点地区农村人口的80.1%,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7%,分别比上年末上升了4.5和18个百分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五省(市)的合作医疗已经覆盖所有的县(市、区)。
7.城乡社会救助。截至2006年9月底,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52.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162元,比上年同期提高了5.2%。全国城市居民共有1015万户、2227万人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1%和1.9%。截至2006年9月底,有18个省份、200多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没有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地区,实施了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
2006~2010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地区间、社会群体间收入水平差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为重点,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的制度政策衔接,探索解决人员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将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28%、118%、13%、65%和48%;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自“十一五”始,经过15年的努力,将基本建立起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教育发展状况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成为教育公共政策重大转变的标志性事件;
·高等教育、学术道德状况、民办教育生存艰难等成为教育发展改革的热点问题;
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确立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机制,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定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方针;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义务教育阶段要实行素质教育;建立了问责制,对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追究责任。这些规定使得重视教育公平的新的教育价值,以及对“应试教育”、“教育产业化”政策的清理进入了法制轨道。
2006年,教育部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严厉控制中小学阶段高收费、乱收费,致力于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高等教育第一次被纳入国家宏观调控的对象。
与此同时,2006年的高等教育问题不断引发社会争论,由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滞后,高等教育一些深层积弊逐渐显露,公众对教育品质的质疑和不满仍在增加,高等学校的公信力仍在下降。围绕学历文凭问题而频繁出现的校园风潮,暴露了前几年一些高校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规范的招生和办学行为所遗留的隐患,严重损害了高等教育的社会信誉和社会形象。
应该说,近年来教育公共政策和发展观的转变,是一个非常令人欣喜的积极的变化。这大致是一个从问题查处开始,发展到政策调整的过程,新的教育政策范式正在形成之中。不过,在旧范式的惯性和既得利益团体等因素的制约下,新教育政策范式的制度化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教育深层次问题的日益显露,政府治理模式的改进越来越迫切和重要。它有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明确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能,强化政府的教育责任和义务,恢复公办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二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不同功能和定位,建立协调发展的健康关系。政府既不能利用公权侵入竞争性的教育市场,为公办学校或小集团谋取不当利益;也不应该简单化地取消教育市场,恢复公办教育大一统的面貌,削弱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和活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教育更大程度地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教育资源,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流动,解放教育生产力,仍然是一个现实性的任务。在制止以教育牟利的“教育产业化”路线之时,仍然应当进行办学体制的改革——新一轮的办学体制改革应当是以放权、恢复学校的办学自主性,提供具有不同特色和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为主要任务,从而满足公众对教育特色、质量和内容多样化、选择性的要求。
环境保护状况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
·全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2006年,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增量污染。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但是,当前环保形势仍十分严峻。2006年上半年,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单位GDP能耗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8%。与此同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仍呈上升趋势;跨界流域水资源纠纷日益突出;农业和农村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工业污染转移,使欠发达地区面临困境;荒漠化加剧导致沙尘暴肆虐;环境法制观念淡薄,环境执法面临困难。
2007年,我们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首先要在重化工业发展中确保环境安全。要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其次,要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转变发展观念,把节能和发展统一起来,改变长期以来加快发展靠上大项目的发展思路;要把节约用水和治理水污染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加强政府对节能降耗的管理。第三,要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沙尘暴危害。第四,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
(周大亚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2007年: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摘编)
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状况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消费水平持续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居民消费率下降到历史最低点,教育住房医疗开支持续走高,严重抑制百姓消费;
2006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同比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增速比上年加快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同比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增速比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
2006年,在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消费支出也全面增加。1~9月,城镇居民人均总支出883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1—9月,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人均16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5%。2006年,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将由上年的36.7%降至35.6%,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将由上年的45.5%降至44.2%。城乡居民储蓄意念增强,居民存款继续增加。截至2006年末,全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15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544亿元。
但是,居民消费也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制约消费增长。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走低。农村消费环境差,消费安全问题严重。很多农村地区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落后,许多农村市场秩序混乱,大有成为假冒伪劣倾销地之虞。居民消费率(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消费部分占整个GDP的比重)下降到历史最低点,一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二是由于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低、增长慢,尤其是广大农民和农民工收入偏低。教育住房医疗开支持续走高,严重抑制了百姓消费。
2007年,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须努力增加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居民后顾之忧,提高消费水平;加强小城镇建设,拓宽农村居民消费空间;减轻居民教育、医疗支出负担;促进热点消费健康发展;完善并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就业与再就业形势
·就业形势较为平稳,民营经济成为就业增长主渠道;
·农民工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就业紧张与就业结构性短缺并存。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更加突出;
2006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184万人,而年初预定目标为90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上年末回落0.1个百分点。
2006年,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特点表现为:劳动力供求继续增长,但增幅低于上年同期。2006年前三季度lOO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2%、32.6%和65.2%,无论总量还是结构,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居主体地位。企业用人需求难,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极小。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用人需求占77.4%,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为大。企业的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备;社会保障方面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等等。
2007年,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就要求全国有关试点城市把城乡劳动力资源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实现开发就业;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建立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为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村劳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失业人员占求职人员的比重有所下降,但青年失业人员有所增加。劳动力市场中,高技能人才依然供不应求。
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当前,统筹城乡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是本地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的主要制度性障碍;外来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转移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具动者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发展状况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总体运行态势良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水平有所提高,按时足额发放;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农村合作医疗等得到进一步完善;
·“看病难、看病贵”第一次成为最突出的社会问题,养老保险问题依然倍受关注;
1.社会保险。2006年,继续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的重点。1~9月,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242万人、14966万人、9447万人和614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55万人、1183万人、969万人和738万人,分别达到年度目标的98.6%、99.8%、105%和116%。9月份,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1001万人,达到年度目标的101.9%,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30万人。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继续扩大,总体运行态势良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也进一步加强。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征缴收入继续增长。参保人数中,在职职工14197万人,比上年底增长8.2%;离退休人员404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5.6%;参保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赡养比为3.51:1,比上年同期的3.47:1略有上升。比上年末的3.O:1上升了17%。2006年1~9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626亿元,同比增长20.1%;非征缴收入409亿元(主要为财政补贴),同比下降10.5%。连续三年保持了征缴收入总体上大于支出的势头。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各地加快了补发历史拖欠的工作进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得以调整,主要包括: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标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扩大做实个 人账户的试点范围。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6年,以解决城镇从业人员参保难点问题和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方式为重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6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18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农民工参保专项扩面行动成效显著。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达到184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100多万人,参加大病统筹、劳务工医疗保险等保障方式的700多万人),是上年末人数的3.8倍,实现了年度预期目标的92%。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占全部参保人数的7.5%。
4.工伤保险。2006年,工伤保险继续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地区、以高风险的煤炭和建筑等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大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基金整体运行平稳。全国有61.7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也已达2245万人,占同期全部参保人数的23.8%,提前实现了覆盖2000万农民工的全年目标。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因农村养老保险费是在每年年底按当年纯收入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缴纳的,故2005年的数据基本反映了2006年的状况。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的190多个县级单位(比上年增加13个)、2600多个乡镇(比上年下降2.2%)等开展了农保工作。年末累计参保人数5400多万人,比2004年上升了1.2%,参保人数在1998年以来首次出现回升。截至2005年底,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总额为310亿元,比上年增长8.8%;人均账户积累额为570元,比上年增长7.5%。2005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市还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通过定额缴费补贴或者贴息的办法补贴参保农民,提高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补助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补助也相应增加到20元。截至2006年6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1399个,比上年末增长106.3%,占全国总数的48.9%,提前半年实现了试点县(市、区)达到全国总数40%的全年目标;覆盖农业人口4.95亿,比上年末增长109.7%,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5.8%;有3.96亿人参加了合作医疗,比上年末增加2.17亿人,增幅为121.2%;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占试点地区农村人口的80.1%,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7%,分别比上年末上升了4.5和18个百分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五省(市)的合作医疗已经覆盖所有的县(市、区)。
7.城乡社会救助。截至2006年9月底,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52.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162元,比上年同期提高了5.2%。全国城市居民共有1015万户、2227万人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1%和1.9%。截至2006年9月底,有18个省份、200多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没有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地区,实施了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
2006~2010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地区间、社会群体间收入水平差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为重点,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的制度政策衔接,探索解决人员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将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28%、118%、13%、65%和48%;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自“十一五”始,经过15年的努力,将基本建立起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教育发展状况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成为教育公共政策重大转变的标志性事件;
·高等教育、学术道德状况、民办教育生存艰难等成为教育发展改革的热点问题;
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确立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机制,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定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方针;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义务教育阶段要实行素质教育;建立了问责制,对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追究责任。这些规定使得重视教育公平的新的教育价值,以及对“应试教育”、“教育产业化”政策的清理进入了法制轨道。
2006年,教育部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严厉控制中小学阶段高收费、乱收费,致力于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高等教育第一次被纳入国家宏观调控的对象。
与此同时,2006年的高等教育问题不断引发社会争论,由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滞后,高等教育一些深层积弊逐渐显露,公众对教育品质的质疑和不满仍在增加,高等学校的公信力仍在下降。围绕学历文凭问题而频繁出现的校园风潮,暴露了前几年一些高校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规范的招生和办学行为所遗留的隐患,严重损害了高等教育的社会信誉和社会形象。
应该说,近年来教育公共政策和发展观的转变,是一个非常令人欣喜的积极的变化。这大致是一个从问题查处开始,发展到政策调整的过程,新的教育政策范式正在形成之中。不过,在旧范式的惯性和既得利益团体等因素的制约下,新教育政策范式的制度化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教育深层次问题的日益显露,政府治理模式的改进越来越迫切和重要。它有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明确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能,强化政府的教育责任和义务,恢复公办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二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不同功能和定位,建立协调发展的健康关系。政府既不能利用公权侵入竞争性的教育市场,为公办学校或小集团谋取不当利益;也不应该简单化地取消教育市场,恢复公办教育大一统的面貌,削弱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和活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教育更大程度地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教育资源,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流动,解放教育生产力,仍然是一个现实性的任务。在制止以教育牟利的“教育产业化”路线之时,仍然应当进行办学体制的改革——新一轮的办学体制改革应当是以放权、恢复学校的办学自主性,提供具有不同特色和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为主要任务,从而满足公众对教育特色、质量和内容多样化、选择性的要求。
环境保护状况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
·全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2006年,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增量污染。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但是,当前环保形势仍十分严峻。2006年上半年,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单位GDP能耗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8%。与此同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仍呈上升趋势;跨界流域水资源纠纷日益突出;农业和农村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工业污染转移,使欠发达地区面临困境;荒漠化加剧导致沙尘暴肆虐;环境法制观念淡薄,环境执法面临困难。
2007年,我们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首先要在重化工业发展中确保环境安全。要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其次,要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转变发展观念,把节能和发展统一起来,改变长期以来加快发展靠上大项目的发展思路;要把节约用水和治理水污染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加强政府对节能降耗的管理。第三,要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沙尘暴危害。第四,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
(周大亚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2007年: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