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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党内监督执纪要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瓦屋山分公司纪委(以下简称:公司纪委)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对如何灵活应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警示教育,大胆尝试,有了一些收获。现就我们的思考和实践与大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