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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种子管理是一切农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开展一切农业工作的中心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本文就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现状与问题,谈谈对加强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农业科技种子 管理 建议与对策
一、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概述
1.中央領导同志曾讲过:“抓农业必先抓科技、抓科技必先抓种子”、“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这些话都体现了加强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重要性。种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种子管理是种子工作的核心,它贯穿种子工作的始终,抓好种子管理是搞好种子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种子法》实施两年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作了认真的宣传、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为种子管理工作开创了一个很好的局面,种子经营垄断的局面被打破,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种多样化,销售的多渠道、多门店给种子市场竞争注入了活力,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给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使种子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二、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1.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上世纪90年代初,各级农业部门纷纷成立了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体系初具雏形。90年代中期,根据全国种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始实行政企分开。截止2000年底,湖北省90%以上的地方都实行了站司分设,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种子管理体系。近几年,随着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逐步推行,和各地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全国种子管理站(含合并或内设于综合执法机构的形式,和站司未分同时兼有经营、管理职能的形式),受农业主管部门委托实施种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工作。
2.农业科技种子种子管理隐含的问题
首先,是对《种子法》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刻,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种子法》的立法宗旨,法律精神理解不够;《种子法》的立法原则与基本指导思想就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种子产业化的发展趋势;健全种子法规体系和种子执法体系,加大种子执法力度。不能孤立地,片面地学习《种子法》。
其次,编制不足,队伍不稳。是机构改革过程中,对种子管理机构与种子管理队伍的定性、定编、定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造成机构缺失,人员缺位,形成了管理真空,种子管理工作得不到正常开展。一些地方仍就是政企不分,种子生产经营与管理合为一体,不能适应公正公平执法的要求,管理与执法职能不明确、管理混乱。
再次,经费匮乏,手段落后。是由于各级财政收入仍不富足,这就为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定编、管理经费的投入形成一定的限制,造成了种子管理与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执法手段落后,管理工作仍很被动。
此外,责权利不对等。种子管理机构过去受农业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是委托执法的权限,然而却未享受相应的待遇。大多数仍是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仅仅只是列支了人头经费(多数地方连人头经费都是差额拨款),办公费用、工作经费几乎没有,缺乏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必备的基本工作保障,所承担的责任与所享受的权利严重不对等。尤其部分县市还承担有上缴任务,偏离了行政执法机构的宗旨,从而影响了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国办文件,强化种子体系建设,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必须充分认识种子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种子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种子企业还不大不强,管理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为种子产业鸣锣开道、保驾护航。必须依赖一个健全的体系,全面履行职能,对种子的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程监管、全程指导、全程服务。
2.稳定队伍,规范管理每个种子管理机构都必须有专职技术人员从事品种试验与管理、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种子市场管理等专业工作,要让人员数量与工作量相适应。对执法人员、质量检验员坚持持证上岗;品种试验人员逐步实现持证上岗。加强法制建设,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3.种子质量管理是种子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的丰收。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就需要严格依法督促、指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种子质量控制制度和种子质量保证制度,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监控种子质量,并建立科学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质量体系认证和进行种子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是质量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和必备条件。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对种子企业进行质量认证的培训和指导。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种子法的规定,严格自律,建立完备的种子生产档案和种子经营档案,严格执行生产、加工、储藏的技术操作规程。
4.加强种子生产的计划管理。按照种子法的要求,种子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所生产的品种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然而,在实际生产中,一些生产企业不严格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生产,严重超越了许可证的范围和生产规模。加强种子生产的计划管理,并不是为了要干预企业生产的自主行为。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们强调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但不能否认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调控手段和调控作用,目的是为了达到和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企业的自主生产相统一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结束语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是农业生产的载体和农业丰收的必要保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农业,“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重视我国农业科技种子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占广.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 推动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J].吉林农业,2011,(06).
[2]李城德.强化种子管理体制与甘肃种业发展问题分析[J].甘肃农业,2011,(04).
[3]李永强.对加强“两杂”种子市场管理的思考[J].种子科技,2010,(03).
【关键词】农业科技种子 管理 建议与对策
一、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概述
1.中央領导同志曾讲过:“抓农业必先抓科技、抓科技必先抓种子”、“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这些话都体现了加强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重要性。种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种子管理是种子工作的核心,它贯穿种子工作的始终,抓好种子管理是搞好种子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种子法》实施两年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作了认真的宣传、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为种子管理工作开创了一个很好的局面,种子经营垄断的局面被打破,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种多样化,销售的多渠道、多门店给种子市场竞争注入了活力,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给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使种子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二、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1.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上世纪90年代初,各级农业部门纷纷成立了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体系初具雏形。90年代中期,根据全国种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始实行政企分开。截止2000年底,湖北省90%以上的地方都实行了站司分设,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种子管理体系。近几年,随着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逐步推行,和各地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全国种子管理站(含合并或内设于综合执法机构的形式,和站司未分同时兼有经营、管理职能的形式),受农业主管部门委托实施种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工作。
2.农业科技种子种子管理隐含的问题
首先,是对《种子法》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刻,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种子法》的立法宗旨,法律精神理解不够;《种子法》的立法原则与基本指导思想就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种子产业化的发展趋势;健全种子法规体系和种子执法体系,加大种子执法力度。不能孤立地,片面地学习《种子法》。
其次,编制不足,队伍不稳。是机构改革过程中,对种子管理机构与种子管理队伍的定性、定编、定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造成机构缺失,人员缺位,形成了管理真空,种子管理工作得不到正常开展。一些地方仍就是政企不分,种子生产经营与管理合为一体,不能适应公正公平执法的要求,管理与执法职能不明确、管理混乱。
再次,经费匮乏,手段落后。是由于各级财政收入仍不富足,这就为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定编、管理经费的投入形成一定的限制,造成了种子管理与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执法手段落后,管理工作仍很被动。
此外,责权利不对等。种子管理机构过去受农业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是委托执法的权限,然而却未享受相应的待遇。大多数仍是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仅仅只是列支了人头经费(多数地方连人头经费都是差额拨款),办公费用、工作经费几乎没有,缺乏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必备的基本工作保障,所承担的责任与所享受的权利严重不对等。尤其部分县市还承担有上缴任务,偏离了行政执法机构的宗旨,从而影响了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国办文件,强化种子体系建设,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必须充分认识种子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种子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种子企业还不大不强,管理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为种子产业鸣锣开道、保驾护航。必须依赖一个健全的体系,全面履行职能,对种子的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程监管、全程指导、全程服务。
2.稳定队伍,规范管理每个种子管理机构都必须有专职技术人员从事品种试验与管理、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种子市场管理等专业工作,要让人员数量与工作量相适应。对执法人员、质量检验员坚持持证上岗;品种试验人员逐步实现持证上岗。加强法制建设,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3.种子质量管理是种子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的丰收。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就需要严格依法督促、指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种子质量控制制度和种子质量保证制度,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监控种子质量,并建立科学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质量体系认证和进行种子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是质量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和必备条件。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对种子企业进行质量认证的培训和指导。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种子法的规定,严格自律,建立完备的种子生产档案和种子经营档案,严格执行生产、加工、储藏的技术操作规程。
4.加强种子生产的计划管理。按照种子法的要求,种子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所生产的品种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然而,在实际生产中,一些生产企业不严格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生产,严重超越了许可证的范围和生产规模。加强种子生产的计划管理,并不是为了要干预企业生产的自主行为。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们强调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但不能否认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调控手段和调控作用,目的是为了达到和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企业的自主生产相统一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结束语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是农业生产的载体和农业丰收的必要保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农业,“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重视我国农业科技种子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占广.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 推动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J].吉林农业,2011,(06).
[2]李城德.强化种子管理体制与甘肃种业发展问题分析[J].甘肃农业,2011,(04).
[3]李永强.对加强“两杂”种子市场管理的思考[J].种子科技,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