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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我国第一家社会节目制作公司是1994年11月在北京成立的打着广告旗号制作电视节目的民营电视企业——嘉实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回顾我国社会节目制作公司走过的11年,可以看出,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的发展与国家广电政策密切相关。1995年9月原广电部颁布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个人、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设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2002年广电总局颁布公告,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经过批准可以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04年先后颁布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与《中外合资、合作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