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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安企业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建造合同的确认和计量主要依据《建造合同》准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而在采用该方法确认收入、成本、利润时,关键点就是确认完工百分比,也即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有三种确认方法,成本法、工作量法和收入法,本文分别对三种确认方法的影响要素进行了分析,并对三种确认方法在实务操作中优缺点进行了剖析,提出企业在选择完工百分比确认方法时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项目财务会计核算特点进行。
关键词:建安企业;完工百分比;确认方法;探究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应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费用更符合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避免了各会计期间收入、成本、利润产生较大波动。
确认完工百分比也即完工进度是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关键环节。目前业务工作中确认完工百分比有以下几种方法:成本法、工作量法、收入法。下面分别就三种方法在建安企业会计实务的应用进行分析。
一、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
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是用价值量计算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成本/ 预计总成本
1.累计实际发生成本的确认分析
累计实际发生成本通常用财务账面上归集的工程项目成本,也就是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的累计余额数值来计算,该数值的准确计量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
(1)要能及时、准确、完整的生成成本资料。在实务中,成本资料的生成及传递通常存在滞后及不完整现象,成本资料的生成及传递是企业内部各个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无论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直接费用的核算,还是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用的核算,都要求企业建立各种物资的收发、领退、报废、清查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量统计制度,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金额进行验收,对专业分包及劳务作业量进行验收,这需要相关部门如采购部门、合约部门、仓储部门、生产部门、安全部门、验收部门、商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通力合作,对所发生的成本进行及时签认并顺序传递至财务部门。
(2)财务人员要能对归集出的成本资料进行准确、专业的划分,明确区分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已完成本和未完成本。例如分包预付款的会计处理,在分包工程未产生工作量时要在预付账款里反映,一旦分包工程完成了工作量,要及时将预付账款确认为分包成本;再如对领用的原材料,要结合施工现场对原材料的盘点进行成本确认,从库房领出尚存放施工现场并未实际耗用的原材料要从材料费用中剔除出来,仍在原材料科目中反映这部分资产;还有垫资费用能否合理分配到工程项目,建安企业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为工程项目垫用的资金产生的费用也构成项目成本的一部分,准确核算这部分垫资费用才能做到成本的完整归集。
(3)项目运作费用应费用化,而不是体现在成本中。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项目的招投标、协调费用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支出点,但这部分费用并不与工程项目收入呈配比关系,也就是说一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协调费用并不和工程的完工进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在计算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成本不应该包含这部分费用,即使业主方面会对这部分费用以一定的形式补偿给施工企业的情况下,也仍然不能把这部分记在累计实际发生成本中,同时,在估计预计总成本时也应剔除该项。最合理的作法是把这部分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企业的期间费用,不进行项目间的分摊。
2.完成项目尚需发生成本的确认分析
在完成了累计实际发生成本的确认后,企业还需对完成项目尚需发生的成本进行科学、可靠的计算,两者相加总就构成了合同的预计总成本。合同尚需发生成本的计算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项目预算和报告制度,项目预算要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及业主对项目提出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形成相关数据报告,财务部门认真比对分析商务部门提供的项目实时调整预算,核查已发生成本及尚需发生成本与财务部门核算是否有偏差,并及时进行沟通,据此调整财务账面金额。
二、工作量法确认完工百分比
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是用实物量计算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完工百分比=已完工程量/ 预计总工作量
1.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分析
已完工程量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表示,相应的就可以确认完工百分比:
(1)用形象进度表示。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内容一致、施工难度比较均衡的情况,例如,地铁盾构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等。
(2)用工期表示,这种方法适用于建造合同的工程量能够平均分配于整个工期的情况,如纯粹劳务分包工程、机械作业工程等。
(3)用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表示,这种方法要有专业的测量人员对已完工程量用特殊的方法进行专业测量,并对未完工程量进行科学的计算。
2.预计总工作量的确认分析
在该方法中,预计总工作量也就是建造合同要求建安企业完成的工作内容,一般会在建造合同中以某种形式进行描述或以图纸确认下来,这里要注意的是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及业主对建造合同的变更,会对建造合同的总工作量有相应影响,要及时进行总工作量预估的变更。
三、收入法确认完工百分比
收入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是用价值量计算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完工百分比=统计报量产值/ 预计总收入
1.统计报量产值的确认分析
统计报量产值对建安施工企业来说是很熟悉的,在建安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其财务核算执行的都是《施工企业会计准则》,也就是用统计报量为依据确认各个会计期间的收入。目前,按国家统计部门要求,各个建安施工单位仍会按期报送统计数据,且随着国家对统计数据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企业也逐渐重视该数据的真实性,会将该数据的上报工作落实到生产、技术、商务、财务等各个相关部门,另外,业主单位也会要求企业按期报送产值资料,进而对施工单位已完工程进行价值确认,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依据,据此可以,企业对该统计报量数据的重视会使该数据更趋于科学合理,而且容易获取。 2.合同预计总收入的确认分析
合同预计总收入通常情况下也比较容易确定,固定造价合同的预计总收入就是合同造价,但要注意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合同变更情况,如果有变更,企业的商务部门应及时与业主沟通,签订合同的变更洽商协议,并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调节合同预计总收入;成本加成合同,是以发生的成本为基础,合同成本预算工作要落实到位,进而能够合理计算合同预计总收入。
四、三种方法的利弊分析及比对结论
1.成本法的利弊分析
用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的优势是简单易操作,在企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制度并有效运行的前提下,财务部门只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及时收集各种数据资料并及时入账,定期或不定期的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查工作,就能很容易的获取相关数据并进行完工百分比的计算,进而顺利的确认各个会计期间合同项目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但正是由于企业的内部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个系统工程,这些制度的不完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累计实际发生成本的核算与实际情况出现偏离,使估计的总成本失去科学性,进而基于这两个指标计算出的完工百分比脱离合同项目实际情况。另外,由于这些数据毕竟都来自于企业内部,给企业管理者调节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操作空间。
2.工作量法的利弊分析
用已完工程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的完工百分比是理论上相对科学的方法,但在业务实践中并不容易进行操作。首先,现代的建造工程合同内容都相对比较复杂,即便是劳务工程也都有扩大分包的趋势,用简单的形象进度和合同工期确认的完工百分比与实际工程完工进度相差甚远,虽可以采用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测量的方法,但出于成本效率方面的考虑,企业一般不愿聘请专业人员,更不会录用这类专业人员对建造合同过程中的完工百分比进行测定,进而为财务人员确认各个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提供依据。其次,实物量确认的完工百分比通常都会细化到最小的分部分项工程,但在建安企业财务实务中,由于财务人员本身及财务软硬件的限制,很难做到按最小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核算,这需要计算相对合理的综合百分比,而这种综合百分比的确认方法也需要综合权衡,使建造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变得复杂并具局限性。
3.收入法的利弊分析
用统计报量产值占合同预计总收入来确认完工百分比,能够避免用成本法中因决策失误或意外事故对形象进度造成影响的现象,不存在不相干成本项的干扰;其次,据此完工百分比计算出来的成本还可以和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查找成本管理中的问题,找出节支关键点;第三,有利于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及业主认量数据之间保持高度相关性,降低企业数据报送不一致导致的相关风险;同时,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过度依赖统计报量产值,一旦统计报量产值出于各种利益考虑被企业操纵,会使财务资料也失去真实性,不会提供差异预警,很难发现企业经济运行中的偏差,会助长企业的风险因素。
4.三种方法的比对及结论
综上所述,以上确认完工百分比的三种方法各有利弊,成本法实务应用较广,但理论论证方面存在大量疑点,工作量法理论较成熟,实务应用中却遇到了较大阻力,收入法综合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特点,不失为一种相对较好的方法,值得在理论上进行论证,在实务中进行推广。究竟建安企业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本企业各个工程会计核算主体的完工百分比,还要财务人员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具体工程具体研究,进而选用较优的方法进行完工百分比的确认。
参考文献:
[1]吕–芳: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的运用探究 财务与管理,2011(8):60-61.
[2]杨庆中:浅议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核算中的利弊 会计园地,2011(1)45-46.
[3]李 迎:建筑施工企业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分析,中国外资,2012(3)34-36.
[4]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关键词:建安企业;完工百分比;确认方法;探究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应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费用更符合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避免了各会计期间收入、成本、利润产生较大波动。
确认完工百分比也即完工进度是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关键环节。目前业务工作中确认完工百分比有以下几种方法:成本法、工作量法、收入法。下面分别就三种方法在建安企业会计实务的应用进行分析。
一、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
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是用价值量计算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成本/ 预计总成本
1.累计实际发生成本的确认分析
累计实际发生成本通常用财务账面上归集的工程项目成本,也就是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的累计余额数值来计算,该数值的准确计量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
(1)要能及时、准确、完整的生成成本资料。在实务中,成本资料的生成及传递通常存在滞后及不完整现象,成本资料的生成及传递是企业内部各个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无论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直接费用的核算,还是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用的核算,都要求企业建立各种物资的收发、领退、报废、清查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量统计制度,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金额进行验收,对专业分包及劳务作业量进行验收,这需要相关部门如采购部门、合约部门、仓储部门、生产部门、安全部门、验收部门、商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通力合作,对所发生的成本进行及时签认并顺序传递至财务部门。
(2)财务人员要能对归集出的成本资料进行准确、专业的划分,明确区分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已完成本和未完成本。例如分包预付款的会计处理,在分包工程未产生工作量时要在预付账款里反映,一旦分包工程完成了工作量,要及时将预付账款确认为分包成本;再如对领用的原材料,要结合施工现场对原材料的盘点进行成本确认,从库房领出尚存放施工现场并未实际耗用的原材料要从材料费用中剔除出来,仍在原材料科目中反映这部分资产;还有垫资费用能否合理分配到工程项目,建安企业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为工程项目垫用的资金产生的费用也构成项目成本的一部分,准确核算这部分垫资费用才能做到成本的完整归集。
(3)项目运作费用应费用化,而不是体现在成本中。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项目的招投标、协调费用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支出点,但这部分费用并不与工程项目收入呈配比关系,也就是说一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协调费用并不和工程的完工进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在计算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成本不应该包含这部分费用,即使业主方面会对这部分费用以一定的形式补偿给施工企业的情况下,也仍然不能把这部分记在累计实际发生成本中,同时,在估计预计总成本时也应剔除该项。最合理的作法是把这部分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企业的期间费用,不进行项目间的分摊。
2.完成项目尚需发生成本的确认分析
在完成了累计实际发生成本的确认后,企业还需对完成项目尚需发生的成本进行科学、可靠的计算,两者相加总就构成了合同的预计总成本。合同尚需发生成本的计算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项目预算和报告制度,项目预算要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及业主对项目提出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形成相关数据报告,财务部门认真比对分析商务部门提供的项目实时调整预算,核查已发生成本及尚需发生成本与财务部门核算是否有偏差,并及时进行沟通,据此调整财务账面金额。
二、工作量法确认完工百分比
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是用实物量计算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完工百分比=已完工程量/ 预计总工作量
1.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分析
已完工程量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表示,相应的就可以确认完工百分比:
(1)用形象进度表示。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内容一致、施工难度比较均衡的情况,例如,地铁盾构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等。
(2)用工期表示,这种方法适用于建造合同的工程量能够平均分配于整个工期的情况,如纯粹劳务分包工程、机械作业工程等。
(3)用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表示,这种方法要有专业的测量人员对已完工程量用特殊的方法进行专业测量,并对未完工程量进行科学的计算。
2.预计总工作量的确认分析
在该方法中,预计总工作量也就是建造合同要求建安企业完成的工作内容,一般会在建造合同中以某种形式进行描述或以图纸确认下来,这里要注意的是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及业主对建造合同的变更,会对建造合同的总工作量有相应影响,要及时进行总工作量预估的变更。
三、收入法确认完工百分比
收入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是用价值量计算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完工百分比=统计报量产值/ 预计总收入
1.统计报量产值的确认分析
统计报量产值对建安施工企业来说是很熟悉的,在建安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其财务核算执行的都是《施工企业会计准则》,也就是用统计报量为依据确认各个会计期间的收入。目前,按国家统计部门要求,各个建安施工单位仍会按期报送统计数据,且随着国家对统计数据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企业也逐渐重视该数据的真实性,会将该数据的上报工作落实到生产、技术、商务、财务等各个相关部门,另外,业主单位也会要求企业按期报送产值资料,进而对施工单位已完工程进行价值确认,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依据,据此可以,企业对该统计报量数据的重视会使该数据更趋于科学合理,而且容易获取。 2.合同预计总收入的确认分析
合同预计总收入通常情况下也比较容易确定,固定造价合同的预计总收入就是合同造价,但要注意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合同变更情况,如果有变更,企业的商务部门应及时与业主沟通,签订合同的变更洽商协议,并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调节合同预计总收入;成本加成合同,是以发生的成本为基础,合同成本预算工作要落实到位,进而能够合理计算合同预计总收入。
四、三种方法的利弊分析及比对结论
1.成本法的利弊分析
用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的优势是简单易操作,在企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制度并有效运行的前提下,财务部门只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及时收集各种数据资料并及时入账,定期或不定期的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查工作,就能很容易的获取相关数据并进行完工百分比的计算,进而顺利的确认各个会计期间合同项目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但正是由于企业的内部控制、成本核算及预算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个系统工程,这些制度的不完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累计实际发生成本的核算与实际情况出现偏离,使估计的总成本失去科学性,进而基于这两个指标计算出的完工百分比脱离合同项目实际情况。另外,由于这些数据毕竟都来自于企业内部,给企业管理者调节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操作空间。
2.工作量法的利弊分析
用已完工程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的完工百分比是理论上相对科学的方法,但在业务实践中并不容易进行操作。首先,现代的建造工程合同内容都相对比较复杂,即便是劳务工程也都有扩大分包的趋势,用简单的形象进度和合同工期确认的完工百分比与实际工程完工进度相差甚远,虽可以采用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测量的方法,但出于成本效率方面的考虑,企业一般不愿聘请专业人员,更不会录用这类专业人员对建造合同过程中的完工百分比进行测定,进而为财务人员确认各个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提供依据。其次,实物量确认的完工百分比通常都会细化到最小的分部分项工程,但在建安企业财务实务中,由于财务人员本身及财务软硬件的限制,很难做到按最小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核算,这需要计算相对合理的综合百分比,而这种综合百分比的确认方法也需要综合权衡,使建造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变得复杂并具局限性。
3.收入法的利弊分析
用统计报量产值占合同预计总收入来确认完工百分比,能够避免用成本法中因决策失误或意外事故对形象进度造成影响的现象,不存在不相干成本项的干扰;其次,据此完工百分比计算出来的成本还可以和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查找成本管理中的问题,找出节支关键点;第三,有利于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及业主认量数据之间保持高度相关性,降低企业数据报送不一致导致的相关风险;同时,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过度依赖统计报量产值,一旦统计报量产值出于各种利益考虑被企业操纵,会使财务资料也失去真实性,不会提供差异预警,很难发现企业经济运行中的偏差,会助长企业的风险因素。
4.三种方法的比对及结论
综上所述,以上确认完工百分比的三种方法各有利弊,成本法实务应用较广,但理论论证方面存在大量疑点,工作量法理论较成熟,实务应用中却遇到了较大阻力,收入法综合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特点,不失为一种相对较好的方法,值得在理论上进行论证,在实务中进行推广。究竟建安企业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本企业各个工程会计核算主体的完工百分比,还要财务人员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具体工程具体研究,进而选用较优的方法进行完工百分比的确认。
参考文献:
[1]吕–芳: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的运用探究 财务与管理,2011(8):60-61.
[2]杨庆中:浅议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核算中的利弊 会计园地,2011(1)45-46.
[3]李 迎:建筑施工企业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分析,中国外资,2012(3)34-36.
[4]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