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龚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定性探讨

来源 :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s501lov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一个普通的撞车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还是侵犯公民人身权?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不仅要结合行为人的知识水平和犯罪动机,更要充分考虑案发现场的细枝末节。本文谨以一起行为人急刹车导致后方车辆追尾的撞车案件,发表个人看法,望与各位同仁相互探讨,共同进步。
  关键词: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龚某某,男,1966年7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住周宁县**镇**村**街12号。
  2015年3月30日18时许,被告人龚某某驾驶闽JF1918起亚轿车从周宁县狮城镇出发,沿302省道前往该县浦源镇。途经周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门前路段,被告人龚某某因前方被害人彭某某驾驶的赣F7F347正三轮摩托车未让道行驶而心生不满。两车并行后,被告人龚某某隔窗与被害人彭某某对骂,之后驾车尾随被害人彭某某驾驶的车辆。当行至302省道81km+300m该县龙潭村龙庭音乐会所附近路段,被告人龚某某突然加速从被害人彭某某左侧超车,随即右转在被害人彭某某前方急刹停车,导致后方被害人彭某某驾驶的正三轮车与被害人肖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躲闪不及相继追尾,致被害人肖某某头部重创,需行“右侧额顶部钻孔引流术”,被害人彭某某左肩锁关节脱位。经周宁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检验鉴定,被害人肖某某的伤情属重伤二级,被害人彭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分歧意见】
  全案事实清楚,但对于被告人龚某某的定性存在重大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龚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龚某某供称,其在超车之后将车停下,是为了下车跟被害人彭某某理论,而未考虑到撞车的后果。故被告人龚某某对后果的发生存在过失,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且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龚某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案发时间为18时许,正值下班高峰期,且案发路段位于302省道龙潭村龙庭音乐会所门前路段,系周宁县狮城镇通往浦源镇的重要联接路段。被告人龚某某在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时间点和路段故意采取急刹的方式停车,足以造成后方不特定多数车辆追尾及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该后果的严重性不亚于放火、决水等高危行为造成的后果,故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龚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被告人龚某某因被害人彭某某不让道行驶而心生不满,故意在超车之后采取急刹的方式停车,目的就是为了使被害人彭某某来不及作出反应进而追尾受伤,客观上也造成了被害人彭某某轻伤的后果,故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但被告人龚某某不存在伤害被害人肖某某的故意,对被害人肖某某头部重创的后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故其行为同时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四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龚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轻伤)。被告人龚某某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其中造成被害人彭某某受伤是被告人龚某某积极追求的结果,系直接故意;而造成被害人肖某某受伤虽不是被告人龚某某积极追求的结果,但其不排斥该后果的发生,系间接故意。最终,基于被告人龚某某的急刹停车行为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后果,故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轻伤)。
  【评析意见】
  综合全案分析,笔者倾向于第四种意见,即被告人龚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轻伤),理由如下:
  第一,被告人龚某某驾龄8年,具备交通运输管理方面基本常识: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本案中,被告人龚某某因被害人彭某某不愿让道而心生不满,主观上明知在道路上急刹车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后方车辆追尾,进而导致事故发生、人员伤亡,仍故意采取该方式停车,故不属于交通肇事行为(主观为过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刑法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并列,作为选择性罪名,要求该“危险方法”的危险性应当与放火、决水等行为的危险性相当。尽管本案案发时间点正值下班高峰期,地点为县内交通要道,但本案发生时段县内恰值交通管制,该路段人流、车流量锐减。结合监控录像亦可看出,案发时起亚轿车前方仅有一辆客车缓慢驶来,15秒左右才经过事故路段;起亚轿车后方只有二被害人分别驾驶的两部车。故在本案发生的特殊情形下,被告人龚某某的行为未达到同放火、决水等行为相当的高危程度,不至于造成对公共安全的紧迫侵害,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被告人龚某某故意急刹停车,直接追求被害人彭某某追尾受伤的后果,而客观上导致彭某某驾驶的正三轮车、肖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继追尾,造成彭某某、肖某某受伤。造成彭某某追尾受伤是龚某某积极追求的结果,构成故意伤害(轻伤)毋庸置疑;而导致其他车辆追尾,进而造成人员受伤,并未超出同一犯罪构成范围,且龚某某放任该后果的发生,其主观心态至少为间接故意,而非过失,故同样构成故意伤害(重伤)。
  综上,笔者认为,被告人龚某某故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明知采取急刹方式停车会造成后方彭某某追尾,甚至其他车辆追尾,仍故意采取该方式停车,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定性。(作者单位: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其他文献
满洲里是中俄(苏)边境上的著名口岸城市,地处中东铁路的西端,距苏方边境小城86号小站只有9公里。地处中、俄、蒙三国交界地区,是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20世纪20年代至1937年,共产国
当前上海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基本背景  (一)社会人群及其结构的深刻变化,导致传统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出现很多“盲区”  习近平总书记说,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人口总量和结构的变化。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上海开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调研,当时经常提到的概念是  “两个100万,两个200万”,即100万下岗工人,100万动拆迁人口,200万外来
陈玙,1924年6月出生在黑龙江省巴彦县,从1940年起相继求学于哈尔滨市第一中学、哈尔滨大学戏剧音乐系。1948年冬东北全境解放后,历任东北文化教育工作队创作组长、科长、演出委员会主任,东北人民艺术剧院及东北作协编剧、专业作家,鞍山市文联秘书长、副主席,辽宁省人民艺术剧院编剧,全国作协辽宁分会书记处书记、副主席等职务。1951年,他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近60年的文学生涯中,陈玙相继创作发表了《
福州是全国较早开始系统规划并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城市.要介绍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就必然要追溯福州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名城保护工作历程,尤其是习近平总书
期刊
期刊
期刊
王恩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总裁兼首席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曾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2016年被
在经济学中,绝大多数的非合作博弈理论集中研究博弈中的均衡问题,尤其是纳什均衡及其精炼。对于均衡产生的时期和原因,传统解释是均衡是在博弈规则、参与人理性以及支付函数均为
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到2017年底,全国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陆续展开,有9亿多选民将参加选举,直接选举产生25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疑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好的民主制度。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议制,采取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给合的办法,即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产生,奠基于县乡的基层人民代表的自由选举。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投票表达意愿,直接集中选民的意志,不需要中间
高等职业教育不仅具有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够体现教育与经济之间内在互动的需求,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