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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健康,水源地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沧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湖库型水源地为主,通过对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检测,得出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水源地水质较好。针对水源地环境现状,提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饮用水 水源地 沧州 现状 对策建议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沧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监督,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事关人命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本文综合分析了沧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现状,提出了保护水源地的相应对策建议。
一、沧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现状调查
1.水源地情况
沧州市市区主要饮用水来自大浪淀水库,大浪淀是沧州市南皮县、沧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三地交界处的一处天然洼地,距离沧州市区22公里,库中心位置为东经116°55′,北纬38°6′。大浪淀分为东、西两淀,二者之间由一条4.3公里长的连接渠进行连通,东、西两淀的面积分别为31.76平方公里和41.94平方公里,庫区周围有8个村庄。
大浪淀工程是沧州市的“鱼水工程”,大浪淀水库是河北省第一座最大的人工平原水库,也是全国最大的平原水库之一。
2.水源地评价标准
水质类别评价: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湖库型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可以作为饮用水源。
综合营养状态评价:评价因子为:叶绿素a(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高锰酸盐指数(CODMn)。
评价方法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中提及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
3.水源地水质情况
2010~2012年大浪淀水库水质属于Ⅱ类水质,综合营养状态属于中营养状态,处于良好水平。
二、大浪淀水库及引水渠道保护措施
大浪淀水库是沧州市区目前唯一的饮用水源地。为有效保护水库水质,沧州市建立了防护隔离带,设置了25块饮用水源警示标志牌。沧州市环保局、水务局、供排水集团等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巡查,调整库内生物种类,并全面加强了库区绿化美化,库区绿化率达到80%,有效改善了库区环境。并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净化和保护水质,使大浪淀水库水质持续稳定达到相应的饮用水源地标准。
1.严格加强水库水体及周边的保护和管理
严格执行《沧州市大浪淀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沧政通〔1999〕98号)文的有关规定,做到:
1.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水利或供水工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
1.2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严禁倾倒垃圾、渣土及其他固废。
1.3库区严禁水产养殖和水产捕捞。严禁在库区防浪墙以内游泳、旅游和垂钓。
1.4禁止把截渗沟当作排水渠。严禁用水库水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
1.5在保护区内设立明显标志牌,并说明相应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措施。
1.6对水库堤坝、库区水面实行定期巡查,建立起水面船只、机动车辆和步行巡查的联合保障机制,对取水口、供水泵站等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监控。
1.7对水源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出入登记制度,严防无关人员进入。
1.8根据水体生态专家建议,调整库内生物种类,定期投放鱼苗,定期捕捞,保证了库内水体的生物链完整,对水体的自净功能起到了促进作用。
2.加强水质监测
2.1定期对大浪淀水库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密切注意水库水体的变化趋势,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2在引黄期间,加大对引黄水的监测频次,有超标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入库水不会对水库水体产生较大影响。
2.3在水库的出水口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库出口水质进行连续监测,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3.加强大浪淀引水期间的综合性管理,确保引水水质安全
3.1引黄水在由卫运河流入清凉江再进入南运河过程中,经常受到上游省市废水污染,使引黄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协调沿途各省市有关部门,严禁在引黄期间向引水渠道内排放污水。
3.2河北省、沧州市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境内的排污口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污水排入引黄水渠道,从根本上解决沿途河道的污染问题。
3.3在引黄水到来前,对河道内的污水、污泥进行及时清理,采取各种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引黄水质遭受污染。做好引黄沿途河道两侧的绿化工作。
3.4禁止在河道、管线周围堆积、倾倒各种有毒污染物,禁止破坏各种相关设施,禁止在输水管线两侧的土壤进行污灌。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积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污染,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积极采取防、治结合的保护措施,确保输水安全
4.1供水管线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打真空井、浅机井以及挖坑取土。
4.2在引黄输水期间,禁止向引黄河道排放一切污染物。
4.3引黄输水期间,对引黄河道沿途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为水库安全蓄水提供科学依据。
4.4严禁向埋有输水管线的路沟排放和堆积有毒、有害废水及废物。
5.加强对沧州市区运河沿岸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理
根据沧州市政府《关于治理运河市区段环境卫生》的指示精神,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2006-2010年间在运河(渤海路-海河路)两侧,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站19座,基本满足运河沿岸社区居民及村民生活垃圾的密闭贮存的需求,避免运河沿岸社区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确保沿岸居民生活垃圾不对运河水质特别是在引黄济津期间水质造成影响。
三、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议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加强水源地周边区域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当地居民及企业的环保意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饮用水和水源地保护的科普宣传,使大众意识到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强水源地日常监测及应急监测预警
根据大浪淀水库的实际情况,制定长期监测计划,根据监测项目的检出率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制定水源地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提供应急监测的机动性。
3.控制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逐步降低水库周边人口密度,缓解生产生活带来的环境压力。
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方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模式。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有效控制化肥施用量,大力推进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工程,鼓励使用缓释肥料。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及生物制剂,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四、结语
切实保护好水源地水质不仅关系民生,更具有战略意义。沧州市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既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的各项工作,保护好水源保护区域的水质,为市民输出优质合格的饮用水。
参考文献
[1]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 金相灿.中国湖泊环境.
关键词:饮用水 水源地 沧州 现状 对策建议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沧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监督,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事关人命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本文综合分析了沧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现状,提出了保护水源地的相应对策建议。
一、沧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现状调查
1.水源地情况
沧州市市区主要饮用水来自大浪淀水库,大浪淀是沧州市南皮县、沧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三地交界处的一处天然洼地,距离沧州市区22公里,库中心位置为东经116°55′,北纬38°6′。大浪淀分为东、西两淀,二者之间由一条4.3公里长的连接渠进行连通,东、西两淀的面积分别为31.76平方公里和41.94平方公里,庫区周围有8个村庄。
大浪淀工程是沧州市的“鱼水工程”,大浪淀水库是河北省第一座最大的人工平原水库,也是全国最大的平原水库之一。
2.水源地评价标准
水质类别评价: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湖库型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可以作为饮用水源。
综合营养状态评价:评价因子为:叶绿素a(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高锰酸盐指数(CODMn)。
评价方法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中提及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
3.水源地水质情况
2010~2012年大浪淀水库水质属于Ⅱ类水质,综合营养状态属于中营养状态,处于良好水平。
二、大浪淀水库及引水渠道保护措施
大浪淀水库是沧州市区目前唯一的饮用水源地。为有效保护水库水质,沧州市建立了防护隔离带,设置了25块饮用水源警示标志牌。沧州市环保局、水务局、供排水集团等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巡查,调整库内生物种类,并全面加强了库区绿化美化,库区绿化率达到80%,有效改善了库区环境。并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净化和保护水质,使大浪淀水库水质持续稳定达到相应的饮用水源地标准。
1.严格加强水库水体及周边的保护和管理
严格执行《沧州市大浪淀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沧政通〔1999〕98号)文的有关规定,做到:
1.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水利或供水工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
1.2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严禁倾倒垃圾、渣土及其他固废。
1.3库区严禁水产养殖和水产捕捞。严禁在库区防浪墙以内游泳、旅游和垂钓。
1.4禁止把截渗沟当作排水渠。严禁用水库水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
1.5在保护区内设立明显标志牌,并说明相应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措施。
1.6对水库堤坝、库区水面实行定期巡查,建立起水面船只、机动车辆和步行巡查的联合保障机制,对取水口、供水泵站等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监控。
1.7对水源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出入登记制度,严防无关人员进入。
1.8根据水体生态专家建议,调整库内生物种类,定期投放鱼苗,定期捕捞,保证了库内水体的生物链完整,对水体的自净功能起到了促进作用。
2.加强水质监测
2.1定期对大浪淀水库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密切注意水库水体的变化趋势,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2在引黄期间,加大对引黄水的监测频次,有超标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入库水不会对水库水体产生较大影响。
2.3在水库的出水口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库出口水质进行连续监测,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3.加强大浪淀引水期间的综合性管理,确保引水水质安全
3.1引黄水在由卫运河流入清凉江再进入南运河过程中,经常受到上游省市废水污染,使引黄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协调沿途各省市有关部门,严禁在引黄期间向引水渠道内排放污水。
3.2河北省、沧州市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境内的排污口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污水排入引黄水渠道,从根本上解决沿途河道的污染问题。
3.3在引黄水到来前,对河道内的污水、污泥进行及时清理,采取各种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引黄水质遭受污染。做好引黄沿途河道两侧的绿化工作。
3.4禁止在河道、管线周围堆积、倾倒各种有毒污染物,禁止破坏各种相关设施,禁止在输水管线两侧的土壤进行污灌。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积极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污染,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积极采取防、治结合的保护措施,确保输水安全
4.1供水管线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打真空井、浅机井以及挖坑取土。
4.2在引黄输水期间,禁止向引黄河道排放一切污染物。
4.3引黄输水期间,对引黄河道沿途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为水库安全蓄水提供科学依据。
4.4严禁向埋有输水管线的路沟排放和堆积有毒、有害废水及废物。
5.加强对沧州市区运河沿岸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理
根据沧州市政府《关于治理运河市区段环境卫生》的指示精神,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2006-2010年间在运河(渤海路-海河路)两侧,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站19座,基本满足运河沿岸社区居民及村民生活垃圾的密闭贮存的需求,避免运河沿岸社区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确保沿岸居民生活垃圾不对运河水质特别是在引黄济津期间水质造成影响。
三、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议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加强水源地周边区域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当地居民及企业的环保意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饮用水和水源地保护的科普宣传,使大众意识到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强水源地日常监测及应急监测预警
根据大浪淀水库的实际情况,制定长期监测计划,根据监测项目的检出率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制定水源地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提供应急监测的机动性。
3.控制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逐步降低水库周边人口密度,缓解生产生活带来的环境压力。
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方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模式。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有效控制化肥施用量,大力推进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工程,鼓励使用缓释肥料。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及生物制剂,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四、结语
切实保护好水源地水质不仅关系民生,更具有战略意义。沧州市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既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的各项工作,保护好水源保护区域的水质,为市民输出优质合格的饮用水。
参考文献
[1]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 金相灿.中国湖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