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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楚政办通[2012]9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自2012年3月全面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通过半年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确保我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效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