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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央行宣布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开闸之后,2006年4月17日央行会同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主管部门的一则政策将导致中国理财市场的重大变局,也标志着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步入操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