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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大量的消费者专门买最便宜的商品,由此形成一种价格倒逼机制。
在即将到来的奥斯卡奖颁奖礼上,钻石会受到众多俊男靓女的抵制。包括朱利娅·罗伯茨在内的许多好莱坞大牌明星,在电影《血腥钻石》公映后发起了这场运动。《新民周刊》邀请了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周中之教授和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先生,共同探讨这部电影的启示。
《血腥钻石》的启示
记者:人们可能没有想到过在钻石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血腥的交易。我们怎样理解《血腥钻石》这部电影背后的价值观?揭示这些秘密,是人类良知的一种反省吗?
仲大军:《血腥钻石》这部电影所显示的社会人文关怀,是它与好莱坞纯粹商业电影的区别之处。它所要表达的是对人类恶性消费的遏制。其实在现实社会中,对人类消费恶习的自检和抵制罪恶产品的事情经常发生,并且很早就发生了。
周中之:这部电影是从价值观念上揭露钻石交易背后的血腥,批判这种违背人类良知的现象。它告诉我们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也要有人道精神,要审查商品的伦理背景。国际标准化组织经济优先认可委员会(CEPAA)出台了SA8000标准,这个标准衡量的就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东西在伦理上是不是“干净”的,是不是符合标准的,如果生产过程、生产条件是有悖伦理的,那就是不可接受的。我们不仅要追求经济上的合理性,而且要追问伦理上的合理性,要将两者统一起来。这部电影公映后,许多欧美名流不再佩戴这种钻石,以表示对血腥钻石的抗议。这说明这部电影已经起到了作用。
记者:消费者用自己的行为向钻石背后的血腥说不,这应该是消费者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
仲大军:当然如此。但很难说人类直到现在才觉醒。一些有责任感的西方公民在物质生活满足的情况下,掀起了一场关于消费观念的革命。我们不光要有学习和生产的革命,还要有消费的革命。这是人类的良心!
这个觉醒对中国来说意义重大。中国消费者与企业的责任意识还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总体来说,中国消费者的责任意识还在觉醒过程中。
周中之:国外一些名流抵制血腥钻石,走在了时代的前面,戴钻石的人是富裕的人,而不是贫困的人,富人有这种想法是值得嘉许的。
做负责任的消费者
记者:有人认为,当你明知某些产品(服务)来自于违法“血汗工厂”或者它们的生产过程严重破坏环境、残害动物、有悖伦理时仍然去购买它,那么你就是“不负责任的消费者”,您认同这个观点吗?
仲大军:认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不仅与其自身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也与他的文化、教育背景、思想道德水平密切相关。今天已是知识社会,经济能力主宰一切的时代已经过去,消费者的觉悟就显得十分重要。有些消费者十分残忍,认为自己有几个钱,为了满足自身的贪欲,什么都敢吃。没有觉悟与伦理的代价是什么?2003年那一场SARS给全人类上了一课,人类消费伦理课!
周中之:给消费者戴上“不负责任”的帽子似乎言过了。消费者要考虑社会责任,但不是要追究消费者的责任。戴上一个帽子不利于消费者责任意识的建立,反而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我们应该从“提倡”的角度切入,唤醒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受到遏制,一个产品就卖不出去。20世纪福特主义大规模生产兴起,大规模生产才能获取更多利润,消费者的需求已经变得十分重要。所以说,消费者责任运动就有一定的力量,有一定的底气,让企业感到压力。
消费者力量至少能具有一种较大的威慑力来约束生产厂商,通过伦理的声音,舆论的压力,法律的力量,直接影响厂家的品牌形象。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拒绝接受厂家的产品,就会直接影响它的经济利益。
记者:在一个生产和消费路途迢迢的经济体系里,消费者怎么知道哪些产品是“清白”的?
仲大军:消费品的信息需要企业和政府部门供给,需要媒体的调查。有了这些信息后,消费者才能决定是否消费这些产品。这时就需要检验消费者的道德良心了。虽然这不是刚性的法律所硬性规定的。
周中之:作为消费者,我就不愿意买某品牌的电脑。前些年这种电脑出了问题,该公司向外国消费者赔付了数亿美金,而对中国消费者它却采取了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做法,只给一个补丁,也不道歉。尽管不违反中国的法律,但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感情。按照法律行事是对的,但社会调节人的行为不仅是法律的,还有道德,我选择与否也不仅按照法律,还依据自己的道德观念,我是从道德上抵制它的产品。
关于这种电脑的信息是传媒告诉我的,这就是大众传媒的力量。消费者的知情权需要大众传媒的秉公仗义。
记者:如果你选择做“负责任的消费者”,不买“血汗工厂”的产品,那工厂只有停产,工人失业,那这种善举不是带来一个恶的结果吗?
仲大军:抵制“血汗工厂”的产品会改变企业主的行为,并不一定导致企业停工和工人失业。这一点必须搞清楚。并不是一抵制违法的血汗产品,很多工人的利益就受损,实际上最终结果是改善。血汗工厂是资本主义资本原始积累的一种方式,西方国家常常发生工人罢工运动来抗议工厂主的行为,工人罢工和消费者抵制消费都是抗议血汗工厂的一种办法。这样工人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需要一个过程。
周中之:这里涉及到一个优先问题,是公众对消费品的健康权、知情权优先,还是血汗工厂工人有没有工作、企业经济利益优先?这要看哪个优先给社会带来更少的弊害。
消费者社会责任运动会对社会产生较好的作用,但是有时候也有弊害,比如说被商业竞争对手所利用,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人为混乱。这就需要完善法规和制度建设,大力加强和帮助消费者进行理性思考,培育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盲从。
违法“血汗工厂”在发展中国家是个现实,“血汗工厂”超越了国家法律规定,遏制它,取消它,这是必须坚持的方向。“血汗工厂”是一种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方式,与和谐社会的理念是违背的。但中国的国情与西方有着明显的不同,按什么样的标准来界定血汗工厂,值得深思。我们也要警惕国外用脱离中国国情的高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工厂,来抵制中国的产品,形成除了“绿色壁垒”、“环保壁垒”之外的新的“社会责任壁垒”。这也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也违反了我们的初衷。
估计10年至20年的时间,这类违法的“血汗工厂”在中国能够大大减少,直至基本消失。当然,我们解决违法血汗工厂问题要在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的前提下,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影响了全局的稳定,血汗工厂的问题不仅不能解决,而且对中国的发展来说是危险的。
构建中国人的消费伦理
记者:一些国际组织曾经出版一份调查报告,要求钻石交易要负担道德责任,美丽高贵的宝石应附加基本的伦理准则,钻石消费也需要伦理准则吗?
仲大军:消费伦理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但消费伦理又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越穷的国家往往越不注意消费伦理。但消费伦理又不一定与富裕程度成正比,在发展中国家,有些先富起来的人,往往是文化水平较低的人,这些文化水平较低的经济暴发户往往是最野蛮的消费者和奢侈者。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其实很多商品都有伦理准则。比如说人们消费熊掌,这就十分残忍和不负责任。杀熊取掌不仅破坏动物世界的生态,也是对人类生态的破坏,要知道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杜绝,并且应该上升到人类道德与伦理的层面进行舆论谴责,必要时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严厉制裁。
在即将到来的奥斯卡奖颁奖礼上,钻石会受到众多俊男靓女的抵制。包括朱利娅·罗伯茨在内的许多好莱坞大牌明星,在电影《血腥钻石》公映后发起了这场运动。《新民周刊》邀请了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周中之教授和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先生,共同探讨这部电影的启示。
《血腥钻石》的启示
记者:人们可能没有想到过在钻石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血腥的交易。我们怎样理解《血腥钻石》这部电影背后的价值观?揭示这些秘密,是人类良知的一种反省吗?
仲大军:《血腥钻石》这部电影所显示的社会人文关怀,是它与好莱坞纯粹商业电影的区别之处。它所要表达的是对人类恶性消费的遏制。其实在现实社会中,对人类消费恶习的自检和抵制罪恶产品的事情经常发生,并且很早就发生了。
周中之:这部电影是从价值观念上揭露钻石交易背后的血腥,批判这种违背人类良知的现象。它告诉我们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也要有人道精神,要审查商品的伦理背景。国际标准化组织经济优先认可委员会(CEPAA)出台了SA8000标准,这个标准衡量的就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东西在伦理上是不是“干净”的,是不是符合标准的,如果生产过程、生产条件是有悖伦理的,那就是不可接受的。我们不仅要追求经济上的合理性,而且要追问伦理上的合理性,要将两者统一起来。这部电影公映后,许多欧美名流不再佩戴这种钻石,以表示对血腥钻石的抗议。这说明这部电影已经起到了作用。
记者:消费者用自己的行为向钻石背后的血腥说不,这应该是消费者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
仲大军:当然如此。但很难说人类直到现在才觉醒。一些有责任感的西方公民在物质生活满足的情况下,掀起了一场关于消费观念的革命。我们不光要有学习和生产的革命,还要有消费的革命。这是人类的良心!
这个觉醒对中国来说意义重大。中国消费者与企业的责任意识还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总体来说,中国消费者的责任意识还在觉醒过程中。
周中之:国外一些名流抵制血腥钻石,走在了时代的前面,戴钻石的人是富裕的人,而不是贫困的人,富人有这种想法是值得嘉许的。
做负责任的消费者
记者:有人认为,当你明知某些产品(服务)来自于违法“血汗工厂”或者它们的生产过程严重破坏环境、残害动物、有悖伦理时仍然去购买它,那么你就是“不负责任的消费者”,您认同这个观点吗?
仲大军:认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不仅与其自身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也与他的文化、教育背景、思想道德水平密切相关。今天已是知识社会,经济能力主宰一切的时代已经过去,消费者的觉悟就显得十分重要。有些消费者十分残忍,认为自己有几个钱,为了满足自身的贪欲,什么都敢吃。没有觉悟与伦理的代价是什么?2003年那一场SARS给全人类上了一课,人类消费伦理课!
周中之:给消费者戴上“不负责任”的帽子似乎言过了。消费者要考虑社会责任,但不是要追究消费者的责任。戴上一个帽子不利于消费者责任意识的建立,反而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我们应该从“提倡”的角度切入,唤醒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受到遏制,一个产品就卖不出去。20世纪福特主义大规模生产兴起,大规模生产才能获取更多利润,消费者的需求已经变得十分重要。所以说,消费者责任运动就有一定的力量,有一定的底气,让企业感到压力。
消费者力量至少能具有一种较大的威慑力来约束生产厂商,通过伦理的声音,舆论的压力,法律的力量,直接影响厂家的品牌形象。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拒绝接受厂家的产品,就会直接影响它的经济利益。
记者:在一个生产和消费路途迢迢的经济体系里,消费者怎么知道哪些产品是“清白”的?
仲大军:消费品的信息需要企业和政府部门供给,需要媒体的调查。有了这些信息后,消费者才能决定是否消费这些产品。这时就需要检验消费者的道德良心了。虽然这不是刚性的法律所硬性规定的。
周中之:作为消费者,我就不愿意买某品牌的电脑。前些年这种电脑出了问题,该公司向外国消费者赔付了数亿美金,而对中国消费者它却采取了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做法,只给一个补丁,也不道歉。尽管不违反中国的法律,但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感情。按照法律行事是对的,但社会调节人的行为不仅是法律的,还有道德,我选择与否也不仅按照法律,还依据自己的道德观念,我是从道德上抵制它的产品。
关于这种电脑的信息是传媒告诉我的,这就是大众传媒的力量。消费者的知情权需要大众传媒的秉公仗义。
记者:如果你选择做“负责任的消费者”,不买“血汗工厂”的产品,那工厂只有停产,工人失业,那这种善举不是带来一个恶的结果吗?
仲大军:抵制“血汗工厂”的产品会改变企业主的行为,并不一定导致企业停工和工人失业。这一点必须搞清楚。并不是一抵制违法的血汗产品,很多工人的利益就受损,实际上最终结果是改善。血汗工厂是资本主义资本原始积累的一种方式,西方国家常常发生工人罢工运动来抗议工厂主的行为,工人罢工和消费者抵制消费都是抗议血汗工厂的一种办法。这样工人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需要一个过程。
周中之:这里涉及到一个优先问题,是公众对消费品的健康权、知情权优先,还是血汗工厂工人有没有工作、企业经济利益优先?这要看哪个优先给社会带来更少的弊害。
消费者社会责任运动会对社会产生较好的作用,但是有时候也有弊害,比如说被商业竞争对手所利用,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人为混乱。这就需要完善法规和制度建设,大力加强和帮助消费者进行理性思考,培育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盲从。
违法“血汗工厂”在发展中国家是个现实,“血汗工厂”超越了国家法律规定,遏制它,取消它,这是必须坚持的方向。“血汗工厂”是一种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方式,与和谐社会的理念是违背的。但中国的国情与西方有着明显的不同,按什么样的标准来界定血汗工厂,值得深思。我们也要警惕国外用脱离中国国情的高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工厂,来抵制中国的产品,形成除了“绿色壁垒”、“环保壁垒”之外的新的“社会责任壁垒”。这也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也违反了我们的初衷。
估计10年至20年的时间,这类违法的“血汗工厂”在中国能够大大减少,直至基本消失。当然,我们解决违法血汗工厂问题要在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的前提下,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影响了全局的稳定,血汗工厂的问题不仅不能解决,而且对中国的发展来说是危险的。
构建中国人的消费伦理
记者:一些国际组织曾经出版一份调查报告,要求钻石交易要负担道德责任,美丽高贵的宝石应附加基本的伦理准则,钻石消费也需要伦理准则吗?
仲大军:消费伦理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但消费伦理又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越穷的国家往往越不注意消费伦理。但消费伦理又不一定与富裕程度成正比,在发展中国家,有些先富起来的人,往往是文化水平较低的人,这些文化水平较低的经济暴发户往往是最野蛮的消费者和奢侈者。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其实很多商品都有伦理准则。比如说人们消费熊掌,这就十分残忍和不负责任。杀熊取掌不仅破坏动物世界的生态,也是对人类生态的破坏,要知道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杜绝,并且应该上升到人类道德与伦理的层面进行舆论谴责,必要时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