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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以此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今年4月1日至15日将迎来首个征期。
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其中,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据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区市均已按法定程序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其中,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省份税额处于中间水平,其大气污染物税额在每污染当量1.8至3.9元之间,水污染物税额在每污染当量2.1至3.5元之间。
环保税虽规模不大,但制度转换难度大。环保税法确定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征管新机制,为部门间合作提供了良好范例。
王建凡说,从实际情况看,环保税征管相对复杂,对污染物排放监测专业技术要求高,需借助环保部门的污染物监测管理能力,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門的工作协作配合是否顺畅,关系到环保税法的实施效果。
“排污费征收38年来,累计向1380万户排污单位收费共计3169亿元,用于筹集污染防治资金,为加强环境保护发挥了作用。”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介绍,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已完成全部历史涉税数据向地税部门移交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各级地税机关已据此初步识别和确认环保税纳税人33万户,并初步建立了环保税税源数据库。
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其中,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据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区市均已按法定程序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其中,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省份税额处于中间水平,其大气污染物税额在每污染当量1.8至3.9元之间,水污染物税额在每污染当量2.1至3.5元之间。
环保税虽规模不大,但制度转换难度大。环保税法确定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征管新机制,为部门间合作提供了良好范例。
王建凡说,从实际情况看,环保税征管相对复杂,对污染物排放监测专业技术要求高,需借助环保部门的污染物监测管理能力,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門的工作协作配合是否顺畅,关系到环保税法的实施效果。
“排污费征收38年来,累计向1380万户排污单位收费共计3169亿元,用于筹集污染防治资金,为加强环境保护发挥了作用。”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介绍,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已完成全部历史涉税数据向地税部门移交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各级地税机关已据此初步识别和确认环保税纳税人33万户,并初步建立了环保税税源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