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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肯定段玉裁韵部研究成就的同时,也应看到,他把《说文》形声字的“某声”单理解成韵,给每个字划归古韵部,却不讲声母,因而在注《说文》时造成许多问题。《说文》“某声”,应包括声和韵两个部分,段氏只说“谐声必同部”,偏而不全,其实谐声亦必同声或声近。以此观点研究《说文》及段注则可疏证许多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