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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作为一种无形私权利的一种,其权利人理应能够自由处分和收益这一权利。但同时,在我国商标权利人如果想要对其商标获得专有且排他的更为稳固的商标权,则必须要向国家规定的商标注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后才能获得该项权利。私权利与公权利在商标授权过程中出现的对抗情形该如何平衡是本文的思考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