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洛阳伽蓝记》第五卷《宋云惠生行纪》为杨衒之综合《宋云行纪》、《惠生行纪》和《道药传》三篇而成,学界一般认为该文本以《宋云行纪》为主体,故惯以"宋云行纪"称之。余太山的新观点进一步否定《惠生行纪》的存在。本文通过分析杨衒之的自述、《洛阳伽蓝记》的叙事惯例、《北史》作者李延寿的评论,以及行纪各部分篇幅的差异,指出《宋云惠生行纪》的文本主体应为《惠生行纪》,而非传统观点认为的《宋云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