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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了前西德较为发达的卫生事业中医院管理事业的特点。该国在医院管理体制上,以州、市政府所设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院长任命及经费支出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院长设3人,分管行政。业务、护理等三方面工作,无正、副之分。科室设主任、专职秘书各1人,其专职秘书基本承担了科内行政事务性工作,减轻了业务人员的非技术性负担。在人才培养上,非常注重对临床业务能力及动手能力的训练,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