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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原告):瑞士纽科货物有限责任公司(NEWCO COMMODITIES AG),住所地:瑞士国楚格州斯坦豪森下奥勒大街道11号CH—6312(Utere Allmendstrasse 11 CH—6312 Steinhausen/Zug,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奥特马·扬(Othmar Jung),总裁。 委托代理人:谢朝华、高宽众,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