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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地区通过产业转移、中心城市环境索取、大事件临时合作等模式在某些指标上或者某个时期内改善了大气质量,却因利益联结匮乏、激励和监督缺失等管理困境而难以持续,加剧了区域不平衡。新型复合污染的特征彰显出构建可持续合作机制的理论诉求和现实必要性,提出应从合作组织、利益协调、有效激励、政策执行、多元参与等方面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可持续合作治理的制度完善与机制创新。